公投法正在立法院修正中,有的主張連署附身分證影本,中選會主張電子連署,其實都是「隔靴搔癢」。公投連署重點應該擺在「是否本人意願」,而非戶籍是否正確,如非本人意願之連署,即是偽造文書,無效且有刑責。故公投連署修正重點,是要確認連署是否出於本人意願,而非活人或死人連署,也不是核對戶籍資料正不正確,那是劃
貴報十二月十三日一篇介紹Google新瀏覽器Chrome的報導中,我們又看到了台灣資訊社會中最無奈的一幕。文中指用來測試Chrome的時候,最後測試到網路銀行,結果是「令人沮喪,不管是台灣銀行、兆豐金控,只要是牽扯到讀金融卡的部分,Chrome全部投降。」事實確是如此。因為這些網路銀行使用了微軟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