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即日起納稅義務人本人得免申請帳號,直接使用自然人憑證等電子憑證報繳印花稅。另已申辦之網路帳號可跨區全國適用,自行申報後即可開立印花稅繳款書,以網路代替馬路。
所有權人注意,自今年起,向全國各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登記後,除取得地政事務所核發的土地、建物所有權狀、他項權利證明書之外,另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APP等驗證登入「電子產權憑證系統」,選擇今年1月1日後取得權狀之不動產標的,即可預覽、產製或下載電子產權憑證,可直接掃描QR code或以系統查驗專區輸入驗證碼查驗,即可隨時查詢產權情形。
為健全房市並提供合適的居住環境,內政部近年多管齊下,除了實質推動社會住宅、住宅補貼、都市更新、危老重建等政策外,也加強市場資訊透明、不動產交易安全、核實查定土地稅基、管控外陸資取得不動產等,保障居住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