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最近一次上國際媒體,是在國際人權日,人民不滿馬政府「踐踏人權」,所以「丟鞋」嗆聲,《華爾街日報》報導「台灣馬總統加入丟鞋俱樂部(Taiwan’s Ma Joins the shoe club)」;但各界比較沒注意到,馬總統還有一個「丟臉」的新聞,也上了國際媒體,根據美國之音(VOA)報導,旅美
高檢署上週召開全國檢察首長業務座談會,討論到「可不可以發給檢察官獎金」,難道檢察官要靠獎金才會積極辦案?沒有獎金就可以敷衍塞責?反之,倘若檢察官起訴定罪率低,甚至造成國家冤獄賠償,賠償金是否也要由檢察官買單?這樣才公平合理吧!公務人員本於職責,該做好份內的事,而不是為了獎金才做事。就像沒有法源依據的
黎智英售出台灣壹傳媒。對壹傳媒在台灣的表現,我也時有微詞,但基本上還是肯定的,因而對黎智英撤出台灣,有一份傷感。台灣做為一個多元文化的民主國家,竟然容不下香港的壹傳媒,是台灣的羞恥。這不是台灣人不接受壹傳媒,而是以馬英九為首的台灣政治人物,導致黎智英被迫撤出。
稍微對照台灣與中國的近代史,就會發現十月十日這個所謂中華民國的「國慶日」,在台灣舉行慶祝活動是荒謬至極的。一九一一年十月的台灣,是日本明治四十四年,除了建造阿里山鐵路這件大事之外,台灣風平浪靜,沒有武裝革命,哪來的國慶?這個國慶日,與台灣的土地、人民有什麼淵源?
國防部在對陳肇敏等人的民事求償案,台北地院首次開庭,而因北檢在上月再對這些人為不起訴處分,即便江國慶之母已為再議,但卻讓此等人員有了拒絕賠償的藉口,此不起訴處分已成為不法者的最佳護身符。依據刑事補償法第六條第六項,針對江國慶的冤死,國家必須以新台幣五千元折算一日,來支付餘命之撫慰金,若再加上死者生前
台北地方法院姚念慈法官日前在報紙上表示:「醫界將內部事務、資源分配不均問題,簡化後歸咎醫療訴訟造成醫界『六大皆空』,前提似不正確。」對於此議題,早在今年四、五月間在「醫聲論壇」上即曾舉辦網路投票,投票者都是醫師:請問您認為造成醫界五大皆空最主要的原因是(單選):
台大外科總醫師離職轉戰醫美,理由是外科醫療糾紛多。回想四十年前,台大外科可是醫科優等生的天堂,如今安在?台灣的醫療刑法已到非徹底解決不可的地步,否則以後台灣的醫療會退步,更找不到外科醫師來開刀。一九七二年夏我從台灣抵達芝加哥當實習醫師時,我就注意到美國有醫療過失(Medical malpractic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六○/七號決議,指定每年一月二十七日為「緬懷大屠殺遇難者的國際紀念日」。決議通過後,聯合國秘書長說,這特殊的一天是「提醒世人牢記大屠殺的普遍教訓的重要日子,對此一獨特的罪惡,不能讓它成為歷史並遺忘」。「二二八」是台灣人難以癒合的傷口。我們建議:
二二八事件已於二○○六年訂為國定假日,但每年二二八紀念活動中,仍有人反對再提及二二八事件,認為應該遺忘,更有不少青少年不明白甚至不知道二二八事件的歷史過程。今年正值二二八事件六十五週年,必須提醒台灣人民,應代代永遠記憶此台灣最慘重的歷史事件。
我國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所涉及的虐傭案,由於已達成認罪協商,法院在接受約九萬美金的相關費用賠償後,將之驅逐出境,此事件似乎就要畫下句點,但果可如此?由於美國法院並不認為此案屬於我國駐外人員執行公務的範疇,因此,並未適用「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以對劉姍姍為刑事豁免,致將之當成一般刑事案件
江國慶案雖已確定為冤罪,但由於冤獄賠償金額高達上億元,國防部乃以預算不足為由,報請行政院動用預備金以為支付,因而引發爭議,惟不管是以何種名義賠償,若國防部未向陳肇敏等人求償,此筆金額仍是由全民來負擔。根據刑事補償法第六條第六項,針對江國慶的冤死,國家必須以新台幣五千元折算一日,來支付餘命之撫慰金,若
從青絲等到白髮,十五年來,乾了又溼的淚水,江國慶的母親終於等到兒子的無罪判決書,把原本屬於兒子的清白還給他。她用椎心之痛形容這一刻。再多的國家冤獄賠償金能撫平母親的喪子之痛,以及五千多個日子的名譽被蹂躪煎熬嗎?當時擔任空總政戰部主任的前國防部長李天羽說,他相信當時承辦的軍官都是嫉惡如仇,結果不幸辦錯
江國慶無罪確定,江家將可獲得近億元的賠償金,但這筆賠償金應由陳肇敏等軍官支付,不該是全民買單。江國慶被違法槍決,實際上是因陳肇敏等九名軍官刑求、濫行追訴所造成,但陳肇敏曾是馬總統任命的國防部長,特偵組即以輕罪的「短追訴期」為陳肇敏脫罪,逕予不起訴處分,除了引起江家與社會強烈反彈,更被高檢署再議推翻,
目前台灣醫師處境,用一句話來形容是最切中肯綮的了:醫人不如醫狗,救命不如救醜。醫師在急診室擔心被打,在手術台上擔心被告,在值班時擔心會過勞,月底領薪水時又發現無緣無故地被打了八折,今年大學聯考醫學系的分數,大概會被生活品質相對優異的牙醫系所超越。
台灣有兩個登上國際媒體的觸目驚心事件:一個是正在延燒而政府幾乎束手無策的塑毒食品事件;另一個就是苗栗縣政府利用凌晨用推土機毀田的大埔事件。Made in Taiwan的負面新聞登上國際,丟臉丟到全世界。大埔事件起因於苗栗縣政府計畫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的竹南基地,假公權力強制徵收大埔農地,媒體或稱為大埔毀
添加塑化劑的黑心食品鬧得滿城風雨,筆者強烈質疑的是:食品廠商難道不必對其上游供應商原料的安全性做完整檢驗嗎?食品廠商可以把責任全推給上游,自己卻以「我也是受害者」的態度,面對因為信任你們的品牌而購買的消費者嗎?成千上萬吃了喝了你們可能導致癌症、肝臟及生殖系統受損之食品的消費者,難道「接受退貨」就是食
台灣政府曾為了要保護車禍受害者的權益,特別立法要求所有汽機車的車主投保「汽機車強制險」,為的是怕肇事者因無能力賠償,導致受害人經濟生活發生困難。而汽機車強制險死亡給付理賠金額是新台幣一六○萬元。意思是說,雖然生命是無價的,但綜合各方考量,政府強制要求民眾必須付費投保,且死亡理賠金額是一六○萬元。
有關二二八的賠償金到底是該由政府支付、全民買單或是該由國民黨黨產來支出?馬英九認為,當初賠償是透過立法,且二二八事件中,政府扮演主要角色,賠償金由政府承擔是合適的做法。一副當今政府是一個「有反省能力的政府」。其實,二○○六年馬英九擔任國民黨主席時曾表示:「二二八事件,國民黨當時是執政黨應概括承受。」
二二八受難者家屬主張賠償金不應該由納稅人負擔,應該由國民黨黨產支付,馬英九表示在二二八事件中,扮演主要角色的是政府,所以政府應該承擔賠償金。馬英九的回應,表面看來合情合理,其實是推卸責任、混淆是非的說法。回顧二二八那個年代,黨政不分,國民黨根本就騎在政府頭上,君不見蔣介石下野後,就是以國民黨總裁身分
歷經十五年屈辱與喪子之痛、滿臉滄桑的她,在鏡頭前泣訴兒子江國慶慘遭刑求冤死,無盡的眼淚與痛苦,卻得不到執政者一聲「對不起!」我也是個母親,嘗過懷胎、生產與把屎把尿的辛苦,一個好好的小孩去盡國民義務「當兵」,卻成為濫權違法官員保住肩上星星的無辜犧牲品,實在令人痛心,更是生氣!枉死一條人命、凌遲江家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