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白話文最高法院解釋,第三審採強制律師代理制,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不承受訴訟,又不委任律師,等於「技術性雙殺」,最高法院將以程序不合法為由,駁回由馬英九提起的上訴,王金平黨籍爭訟案勝訴確定。(王金平黨籍保住了 馬轟朱立倫和稀泥)我們可以從這裡面學到什麼嗎?
法律白話文新北市2014年10月曾發生一起女大生騎乘YouBike,騎經大新店游泳池附近自行車道時,疑似因下坡坡度大摔車致死的不幸意外,家屬表示,事後才知道YouBike並未替騎乘者保險。新北市表示,中央未規定自行車需強制投保第三責任險,而且第三責任險主要是針對因「YouBike導致受傷的第三者」而
去年七月復興澎湖空難理賠金額為新台幣一四九○萬元,至今仍有半數家屬未達成和解;今年二月再次發生空難事故,新聞刊載「保險業者預估,每名罹難者的理賠金額可能高過去年澎湖空難的一四九○萬元,再創國內空難理賠紀錄。」也有新聞表示「半年內發生二次空難,應該可以請求一倍的懲罰性賠償」這個論點,可能沒有錯誤,但是
九十八年四月,時任外科第四年住院醫師的蔡伯羌在醫院走廊昏倒,導致他的腦部受損,智力像是四歲孩童。今年初,法院二審判決醫院賠償新台幣七八○萬餘元,成為台灣首例醫師過勞職業災害勝訴案件。然而,處罰醫院有用嗎?法院要醫院緊縮外科而拒絕需要手術救命的病人嗎?
食安事件一件一件爆發,目前看起來,政府作為對於人民食的安全根本不夠用心,更別說是要協助人民進行求償或是相關補償措施了,衛福部可以公開地護航業者,說現在架上的都沒有問題,試圖要切割有問題的商品,那麼請問以前有問題的該怎麼處理?據新聞報導統一布丁的年營收可高達六億元,目前統一集團說要跟頂新集團求償,假設
這是剛出爐的官場現形記,或說黑心政府現形記: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在國會質詢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問他是否抵制頂新集團產品?管中閔回答說:「我支持抵制,我現在已展開行動,不買他們的東西!」天呀,這是什麼跟什麼!問話的是執政黨立委、答話的是閣員,兩人一搭一唱,渾然不知道「免除人民沒有吃的恐懼」是執政團隊的基本責
在華人的社會裡,甚至西方社會中,儘管「跪」只是肢體上「兩膝著地,腰和股伸直」的動作,但其中縕涵著示弱的意象。向神明跪拜表示崇敬,向長者或亡者表示恭敬或哀悼,向被害者表示懺悔,向施予者表示懇求。在媒體業發達的台灣,媒體總鉅細靡遺呈現這些跪拜之姿,從近日的劣質豬油或大家慣稱的餿水油風暴中,強冠公司董事長
最近的台灣人為什麼總喜歡下跪?下跪了又能怎樣呢?倒閉工廠的工人向資方下跪討薪,他們討到了嗎?受害的廠商在衛福部前面大聲喊冤,他們的冤屈昭雪了嗎?在強權社會下,國民普遍具有弱者心理,弱者總希望用他們僅剩不多的「尊嚴」,換取自己應有的生存權,可是能如願嗎?
這個政府最叫人民氣結的是,凡事必須自求多福。食安再亮紅燈,黑心餿水油全台流竄,在大統混油違法賺取暴利事件後,黑心油再添一椿。屏東全統公司生產連豬都不能吃的香豬油,其對人體傷害的惡劣行徑更甚於大統長基公司。有了胖達人和大統的前例,事件發生後,又是制式的道歉、下架、偵辦,最後輕罰了結,已成為爆發食品安全
江國慶案冤賠求償,因軍方訴訟策略錯誤導致賠償金額縮水,民間呼籲國防部應上訴,結果卻傳出國防部沒有在法定二十天的上訴期間提起上訴,因已過期,視同放棄上訴。每每看到江國慶案的發展,真的是官威何其大!即使退休,影響力比深藏土裡盤根錯節的老樹根還厲害。
勞委會二月六日公布《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明訂派遣勞工須與要派公司的正職工同工同酬、派遣公司須和派遣工簽訂不定期契約及僱用上限三%等,該內容與去年十月勞委會所透露草案內容完全相同。勞委會完全漠視去年學識經驗者及勞工團體的意見下,提出該草案。
商周發表的牛乳檢驗爭議,讓近日沸沸揚揚的食安問題再增添一筆。冬天來臨,乳品銷量較不佳,斗大放置於封面的調查報導,恐令台灣酪農產業面臨又一個嚴冬。筆者來自南部酪農家庭,家裡在養乳牛最多時有兩百多頭,深知第一線酪農在供應鮮奶給廠商的要求是十分嚴格的,一旦發生問題或是不合檢驗標準,酪農戶必須要高額賠償,經
報載台酒工會抨擊,董氏基金會的網站影射菸商推銷的菸,引起的菸害有如「殺人如麻」,認為是嚴重抹黑詆毀,將告董氏基金會。菸商靠搜刮窮吸菸者變得財大氣粗,所以與年收入數千億的企業訴訟,要有沉重的心理準備。在這種有如以卵擊石、死纏硬鬥式的訴訟,我們為什麼還要歡迎它、至少還要勇敢面對它呢?首先因為菸商的奧步很
最近讀到一篇將「過勞死」稱為「邪說」的文章。這類說法若是出自一位貪婪的資本家之口不會令人意外,但若是出自資深的醫界教授,就不禁讓人錯愕,且為這個國家醫療的未來感到憂心了。過勞死算不算是邪說?且來看一下鄰國日本的案例。一九九八年六月一日,關西醫科大學附屬醫院的住院醫師森大仁於家中暴斃後,家屬以「過勞死
報載,衛福部重罰假油事件中的大統公司十八.五億元、富味鄉四.六億元,總共二十三億的罰鍰將直接繳交國庫,不會賠給民眾。看了不禁傻眼,這個政府,居然厚顏無恥到這個程度。要知道,廠商這二十三億是「詐騙所得」,點滴都來自於付出橄欖油的高價、卻買回僅十分之一價的棉籽油的消費者;這些消費者還蒙受健康受損的陰影!
經過近一年調查後,監察院通過錢林慧君委員所提的糾正案。我的冤案,五年來陰霾罩頂,這是第一道光芒,令我感受到溫暖,但也覺得無比的諷刺。首先,我的案子歷經高等行政法院三位法官,最高行政法院五位法官,八位法官的事實調查能力居然比不上一個監察院調查官!如果行政法院只會照搬行政機關的說詞,乾脆改名行政機關所屬
天下沒有絕對安全的事情,核電也不例外。就像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理念,安全和經濟皆有其相對的條件考量,但如果不能保證安全,再好的經濟效益,亦是枉然。面對今天如此極端氣候的變化,和世界已進入一個地震頻繁期的高風險環境,包括核能電廠在內的安全保障,恐連最尖端的科技都會有無力感。例如過去的防震設計0.3G或
繼台大醫院一般外科主任,五十一歲的陳炯年醫師因為突發心肌梗塞,心臟嚴重受損,正在等待換心,近日又有四十九歲的小兒外科主任許文明醫師在開完一天刀後,突發心肌梗塞,引起社會各界關懷,請大家對所有台灣的優秀醫師給予敬重和寬容,而非憐憫。選擇醫師為「志業」,即應抱持病人第一的理念,許醫師不顧身體違和,努力完
針對貴報登載「民法法定利率五% 該改了!」提供個人在美、台工作經驗看法。在我國一般損害賠償案件中(如車禍、醫療疏失導致癱瘓),損害賠償金額計算上,最大部分是關於勞動能力減損(及未來收入的減損)。損害賠償制度既以填補損害為宗旨,為了避免當事者不當得利狀況,必須衡平真實的賠償責任。以國內法界人士引用多年
車禍導致癱瘓的案例屢見不鮮。在此類案件的損害賠償金額計算上,除了醫藥費與慰撫金以外,非常大的部分是關於勞動能力減損以及看護費用的支出。假設在全殘的狀況下,勞動能力減損是指被害人原本可以預期在每個月領到的薪資,看護費用是指每個月支付給看護的酬勞。此兩類賠償有一個共通的特質,即在計算上有「折現」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