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年改釋憲案23日出爐,除了「退休軍公教再轉私校教職」被宣告「違憲」之外,其餘均合憲。乍聞此結果,令身為私校教師的筆者錯愕萬分:「肥貓」竟然「被釋憲」了?過去一直以來被社會詬病的「私校肥貓」,經釋憲「認證」過後,竟變成了一尊尊合法的「私校門神」?更令人不平的是,主導年改的林萬億教授說,「軍公教退
全面真軍柯文哲籌組台灣民眾黨的進程並不如他預期的順利。台灣民眾黨有引起一定的新聞關注,但是柯文哲用黨名在等待的「那個男人」並沒有如他預期的到來,台灣民眾黨也沒有掀起巨大的正面聲亮以及旋風,只引來了一堆政治邊緣人。將領不來、兵馬不全、軍糧沒到位、雨也還沒下來,這不是桶狹間之戰,反而比較像馬陵之戰。
法官法修正案,重要修正內容之一是,當事人在訴訟確定三年內,可以請求個案評鑑。這樣的變革,對於法官審判過程固然具有警醒作用,但因事涉體制重大變革,因此除非完美政策配套,否則可能產生成效上的落差。需要檢視的問題是,修法目的為何?主要的挑戰有二:第一,能提升法官審判的品質;第二,要能讓訴訟當事人有更多的參
我在最近撰述的《反酷刑︰監察院的新任務》中,介紹了台灣決定實施的一項非常重要的人權承諾,即根據「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在任何人們受到自由限制的處所,建立一套酷刑監督機制(即「國家防範機制」)。立法院目前正在審議這項施行法草案,規畫將「國家防範機制」設置在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參加國民黨總統黨內初選,近日走訪各縣市搶票拉人氣,媒體詢問鴻海員工抱怨沒拿到加班費,郭台銘強勢回應,「我已經不管鴻海的事情,如果沒拿到請員工跟老闆申訴,再不行就辭職」。事實上,鴻海員工是向郭台銘申訴,而郭台銘竟然把問題丟給抽象空洞的老闆,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反而予人打太極之印象。郭台銘
研之有物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的研究員張晉芬提到,過去已有研究指出:性騷擾事件的被害人可能因為權力不平等、怕二度受傷等因素,常常選擇隱忍以求息事寧人。張晉芬以此為基礎,藉由調查醫院性騷擾事件發生始末,尤其是後續處置方式,揭發加害者為何常能繼續逍遙職場的可能原因。
而讓人感到憤怒的是,《性別平等教育法》到今年已經推動十五年,但這類針對性別的惡意貶低,仍如此活生生、惡狠狠地在我們面前發生,如此「沾沾自喜」地肆意傷害無辜的人們,可見我們離「落實」仍有相當遠的距離要走!而更荒謬的是,在如此艱困的情況下,居然還有孫繼正、安定力量、下一代幸福聯盟之類的惡質反同者,為了
據衛福部長照司調查,全職居家照服員平均月薪去年底已達三萬八四九八元,時薪制者每小時薪資二百廿三元,皆遠高於基本薪資,但年資未滿兩年者,竟然占全體居家照服員的五成二,顯見居家照服員的流動率相當高,究其原因,除工作薪資、福利、升遷管道不足、無法適應工作環境等因素外,最為人所詬病的就是「回捐」薪資問題。
雍小狼事業有成,家庭美滿的亞歷山大,某天偶然得知多年前曾性侵他的神父回來了,為免自己或其他家庭的孩子遭受魔爪,他選擇挺身而出向教會指控神父的罪刑,然而得到的卻是拖延與溫情喊話,神父仍不被受到制裁,於是他決定告上法庭。隨著警方調查的進行,一個又一個的受害者逐漸浮出檯面,包括原本打算放下,後來決定拿著手
法操司想傳媒《北國性騷擾》是2005年上映的一部美國電影,改編自原著小說《Class Action》。故事以1988年發生在美國明尼蘇達州的性騷擾集體訴訟案為主軸,描述女主角裘絲在當地鐵礦公司工作,遭受眾多男性礦工與上司的言語、肢體性騷擾。離職後的裘絲決定為自己爭取權利,該案也成為美國史上第一件性騷
教師法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本人曾擔任學校性平委員、教評委員,深知在性平會、教評會委員多為校內教師的情況下,委員們與該不適任教師多具有同事情誼,即使學生之控訴情節屬實,處理不適任教師仍甚為不易;是故修正條文第九條,「教師評審委員會於處理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案件時,學校應另行增聘校外學者專家擔任委
最近接到申訴指出,民眾上網申請赴美「電子旅遊許可(ESTA)」花了八十九美元,事後得知美國的ESTA申請只要十四美元,為什麼落差那麼大?問題在哪裡?以前,台灣民眾要前往美國旅遊,都要先到美國在台協會(AIT)辦理美國簽證,不但花時間更是花錢(費用將近五千元台幣)。但在美國宣布台灣正式加入免簽計畫(V
據聞某「教師法」修法報導提及,教師申訴機制將明確化,教師救濟制度單純化,「可避免台北市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解聘案冗長之申訴流程,有利教師迅速獲得救濟。」此話一出,讓人匪夷所思。因為蕭案至今尚未獲得救濟(平反),問題自然也不是救濟迅速與否。前者會讓人誤會當事人已沉冤得雪,後者則是搞錯重點。
「浩鼎案」於二○一七年一月九日起訴,二○一八年十二月廿八日刑事案地院判決無罪,歷經將近兩年,在此期間被告受到了司法凌虐,可說是司法迫害人權,引人深思。回顧歷史,國民政府一九三五年制定的刑法及刑事訴訟法,一九四九年搬來台灣使用,在白色恐怖時代製造了不少冤、錯、假案,殘害人權甚鉅,而刑法第125條「濫權
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不願承認選舉結果,日前提出驗票及選舉無效之訴,卻遭到黨內及外界批評。他表示,台灣政治文化就是這樣,贏了大家吹捧、輸了就酸言酸語,已經習慣冷暖。他也說,不認為自己輸給市長柯文哲,因為天玉里「章魚哥」開票向來都很準,這次是因為作弊才不準,且連說了三次,以致許多網友說,若如此相信
金管會公布保險法修正案,號稱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修正,增訂要保人有十四天契約撤銷權,同時取消三天審閱期規定,並賦予團體保險法源依據。得知此修正案,內心感到憂喜參半!喜的是:新增保險法第五十五之一條,明訂保戶購買二年期以上傳統型、投資型,都可行使契約權,保戶可行使契約撤銷權時間,自保單送達翌日起算長達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一名基層勞工闖入台北市勞動局長的辦公室,並持鋼筋條打傷了局長。多數台北市勞動局的同仁對這名加害人並不陌生,他是申訴大戶,勞動局對於他所提出的申訴檢舉,反應回覆也非常的迅速,只是結論一直無法達到他的要求,或者說,一勞永逸解決他的問題,於是他對雇主甚或是政府的怨氣全出在台北
以同樣在教育現場來推斷,對新北市鷺江國小劉芳君老師來說,考績甲等和乙等的差別,恐怕不在於考核獎金少了半個月,而是辛辛苦苦帶學生去從事人權教育換來的教學成效,竟然被考核委員會否決。為何劉師會被打乙等?原來是中國國民黨籍的新北市議員陳明義接獲民眾陳情,用Line向鷺江國小關切,關切的內容是「貴校有老師於
蕭曉玲案已經拖十年了,遲遲等不到正義;正當我們為此慨嘆時,又驚聞新北市鷺江國小劉芳君老師的考績被打乙等,令人震愕!這實實在在的證明了,如果轉型正義不成功,未來將有無數個蕭曉玲、劉芳君。這兩個案子的共通點都是被行政霸凌、被政治力強力介入,最後被「作掉」(蕭老師被撤職、劉老師被黑掉)。蕭老師當年因為按鈴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媒體報導,周姓女員工在上班時,收到老闆「要不要牽我的手和我在一起」的簡訊,卻因拒絕與老闆牽手,而被解僱。周女不平,上臉書抱怨誇張的解僱事由。張姓老闆得知後,怒告周女誹謗。但經過檢察官調查,發現周女沒有指名道姓,而且從貼文中也無法辨認張男的身分,所以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