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拜讀海大顧教授投書,標題為「消防員適合納入職安法?」(以下簡稱該篇文章),其中提及「消防法增訂職安條文」是適切做法,本會認為納入職安法為更全面性的作法。該篇文章提到:「就安全角度來看,其實僅只是提供最低安全的保障,亦即雇主只要有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備、有標示危險區域、有善盡告知義務即可。」然而,
近年來消防員因公殉職憾事時有所,針對消防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議題,引發社會各界關切。消防員能否組工會以爭取保障,而成為公務員中的特例,又或將消防員納入現行保障勞工《職業安全衛生法》,亦受各界關切。但消防員是公務員,不論是組工會或納入職安法,應考量全體公務員的勤務內容與適法性,若僅針對消防員採特例處理,
近期有則新聞事件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台灣網紅晚安小雞因在柬埔寨造假自己在「凱博園區」遭毆打、被搶錢,甚至直播逃亡的畫面,遭柬埔寨當局表示全案為自導自演,並以損害柬埔寨形象將「晚安小雞」及同夥阿鬧逮捕,並在短短兩天內定罪。 西哈努克省省長郭宗朗在記者會表示,「晚安小雞」和「阿鬧」犯下嚴重錯誤,根據柬
根據新聞報導指出,王姓女子前年到被北部某汽車旅館應徵夜班櫃台人員,因不願配合公司留長髮,而未獲錄取;後來桃園市政府認定這間汽車旅館違反就業服務法中「容貌歧視」的規定,決定開罰30萬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認為這個裁罰沒有問題,判汽車旅館敗訴。 北高行說明,面試人員曾詢問王女「我們公司要求女生外型一致性
開車行駛內線車道,突然發現只能左轉,想往右切卻沒空間,繼續直行則因占用左轉車道會被開罰單。機車因前方有車輛暫停阻路或因短暫超車而壓雙白線,也要被開罰單。滿路紅線,車輛暫停上下人貨當然要被開罰單。車行道路寬暢的下坡路段,一不小心就被限速四十~五十公里的照相機開罰單。夜間返家停在不影響他人出入臨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