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fa Romeo 在上週發表自家小型跨界休旅 Milano,車名源自於義大利西北方的著名城市米蘭,看似都沒什麼問題,但 Alfa Romeo 卻在新車發表之後,又火速將這款車更名為 Junior,細究原因,原來是因為違反義大利的規定所導致。
因為無合法掛牌而開上台灣街頭的那些跑車,最終命運常常都是被警方沒收後,只能銷毀變成廢鐵,讓許多人都覺得相當可惜。不過捷克警方的做法,卻是讓這些跑車「改邪歸正」,成為人民保母的座駕,一同維護社會安全。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漁港鄰近台 61 快速道路、台 15 線道路,每逢假日晚上常有改裝車輛競速飆車,楊梅警分局遏止改裝車輛集體駕駛歪風,2 日凌晨利用改裝車輛進入永安漁港聚集後,立即以優勢警力實施「快速到位」、「攔截圍捕」機制,並首創利用「汽車維修內視鏡錄影設備」
由於合法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時速不可以超過 25 公里、車身含電池重量不可超過 60 公斤。台南市警局鎖定「車重」這項重點,特別採購大型電子磅秤、祭出電子「重磅」,專秤違法拼裝電動車的斤兩,只要重量超標就「沒入」處分,電子重磅啟用 2 天就有 21 輛超重電動
知名藝人林志穎上月 22 日駕駛特斯拉自撞分隔島,在路人幫助下於火燒車前死裡逃生,但民眾的見義勇為卻引發唇槍舌戰,有醫師在臉書發文表示,「不確定頸椎有沒有受傷而移動病人,有事絕對被告死」,主持人小禎不滿直言「這肯定是要救的啊!怎能見死不救?」,立法院法制局說,此應適用緊急避難免責規定。
BMW 先前計畫將在多個國家推出加熱座椅需另外支付每月 18 美元(約 540 元台幣)的訂閱制方案,引發車迷討論並抗議,不過已有改裝公司直接點名 BMW,將破解此方案,讓車主無需付費就可使用。
一輛奧迪雙門跑車於限速60公里的台3線苗栗頭份路段,被警方用雷射測速儀測得時速122公里。車主巫姓女子吃上嚴重超速罰單,被罰8000元,提行政訴訟,主張雷射測速儀數據有2、3公里公差,當時車速可為119公里,沒有嚴重超速,聲明處分撤銷。但法官調查,公差非代表雷射測速儀實際使用時必然產生的器差值(偏差值),且執法雷射測速儀在合格有效期內,認為巫女主張無理由,予以駁回。
日前交通部一份公文「裝設行車紀錄器不能超過安全帽 5mm,否則屬違法」,引發騎士軒然大波,近日國外出現內建行車紀錄器以及喇叭、麥克風的安全帽,直接讓騎士不須額外安裝行車紀錄器,也可避免像交通部提出安全疑慮,不過這款安全帽主要針對自行車騎士使用。
開車難免有收到罰單的風險,但是除了超速、闖紅燈這種明確違規外,其實有很多小細節、小動作,是駕駛經常忽略的。為了保障行駛安全,也避免遭到檢舉達人糾正,現在就跟著「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創辦人Singer,整理6個看來理所當然、其實已經違規的駕駛行為,各位開車族可要多加留意!
中秋連假,警方取締違法不休息,新北市三峽警分局為遏止轄內台七乙線噪音機車車聚、夜遊及違規改裝歪風等行為,17 日中秋連假前夕,與新北市環保局人員合作,於三峽大埔國小前執行聯合稽查取締噪音車輛暨防制危駕勤務,並於沿線執行機動測速照相,短短 4 小時攔查 65 部汽機車,取締噪音車 4 件、超速 11 件、無照駕駛 1 件。
由於交通部的一份公文「裝設行車紀錄器不能超過安全帽 5mm,否則屬違法」,引發騎士軒然大波,儘管昨日(8/22)標準檢驗局已針對此事進行回應,建議採用非固定式方式如魔鬼氈、黏膠、夾具等,不過也其實也可發現,過往機車安裝行車紀錄器的方式,不再僅限於安裝在機車上,加裝在安全帽上,反而已是許多騎士的新選擇。
曾男開車從國道下交流道前,因為沒打方向燈又跨越到最外側減速車道,因此被開 2 張罰單分別開罰 3000 元;曾男興訟請求撤罰。台北地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6 條之 1 規定,認為違規地點相距 6 公里、相隔 6 分鐘或行駛 1 個路口以上,才可連續舉發,而曾男 2 次違規地點、時間均在 6 公里或 6 分鐘以內,故判決撤銷第 2 張 3000 元罰單;可上訴。
擁有一台昂貴的超跑是許多人的畢生夢想,不過,英國近期出現一名男子竟在路旁直接「爆砸」80 萬英鎊(約新台幣 3100 萬元)的保時捷,做案時間長達 50 秒,被路過的民眾錄下了整個砸車過程,並上傳網路。經警方調查後了解,該名男子事先已獲得車主同意,才砸毀愛車。
目前刑法第 185 條之 4 肇事逃逸罪均判刑 1 年以上,且「肇事」定義不清,遭大法官宣告違憲。行政院今天召開的院會通過修正「刑法」,將「肇事」規定修正為「發生交通事故」,並區分傷害程度、行為人有無過失等情形並規定不同刑度,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
台北市於今年元旦起在 4 地點啟用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取締行駛中噪音過大的車輛,截至 3 月 27 日,4 處地點共拍攝到 1444 件超標案件。
為遏止惡意逼車、無照駕駛、併排停車、國道逆向行駛等違規行為,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劃將惡意逼車罰鍰上限從二.四萬元增至三.六萬元。
彰化縣北斗鎮一林姓男子,日前行駛福興鄉員大排平面道路,在變換車道時有打方向燈,但車子未完全進入隔壁車道即停止閃爍,這一幕被車後檢舉人目擊尾隨其後,50 秒後上西濱快速道路,同樣情況再發生,「不到 1 公里,45 秒內檢舉 2 次」
中國一名男子日前在網路上購買一張 8300 元人民幣(約新台幣 3 萬 5000 元)假駕照後,卻始終不放心,異想天開想跑去交警大隊車管所「驗貨」,結果當場被查獲是偽造證件,他也立刻被移送偵辦。
20 多歲張姓男子 1 日下午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汐萬路三段 11.4 公里處,往五指山方向時,因傳動軸蓋未裝被警攔查、開罰單,張男認為自己並未違規
基隆一名魏姓車主今年 1 月底將機車停放在自家門口的停車格內,使用時卻發現,機車被移到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還多了 4 張罰單。魏男不滿因遭人移車還得吞罰單,拿出當時停妥時拍下的照片佐證,證明自己是停放在機車格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