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僱用人侵權責任,受僱人又該如何解釋? 新聞報導中指出,台灣大車隊與陳姓運將有「指揮、監督」等僱傭關係,依民法「僱用人」須連帶賠償的規定。關於僱用人侵權責任的規定,規定在民法第 188 條第一項:「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
太陽花運動十週年,前去參加公民團體組織的紀念活動,很高興主要參與者都是年輕人。今年選舉前,有人多次高喊要重啟服貿,我不禁回想,萬一當年沒有太陽花運動,台灣今天會變成什麼樣子?一,服貿一旦通過,中國人只需六百萬台幣就可來台設立服務業,大量中國中小企業與中國人力湧進台灣。以某些中國人的不擇手段,加上中國
賴明煌/成大博士、前嘉義市秘書長、台南交通觀光局長一、跑道歲修出現病徵示警不容忽視:位在台灣北端的桃機,是國內僅存能廿四小時起降飛機的國際機場,近日因南跑道歲修,僅存北跑道可用而T三跑道還在蓋,卻遇上後疫情時代的報復性與北半球春季國際旅遊等龐大班次需求,自聖誕節、春節前就經常實施航管流量管制,在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