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綿來自天然礦石,在一九二○年代被發現實用性後大量開採,全球石綿消耗量快速上升。直到一九七○年代,石綿粉塵被醫學界確認有高度致癌性,開始受到管制。一九八○年,丹麥宣布全面禁用,為全球首例;歐盟在一九九八年宣布全面禁用;台灣則在二○一八年一月全面禁用,與丹麥相較,整整晚了卅八年。
針對虐童命案,國民黨籍多名立法委員配合輿論提案修法,包括殺害十二歲以下幼童一律處無期徒刑或死刑,違犯刑法第286條虐童遭判徒刑者不得假釋,施虐十八歲以下未成年致死,比照殺人罪可處死刑等。但針對虐童、殺童一律處死,在法理上存有幾個問題:倘若保母、父母主觀上是出於殺人故意而虐童,就應直接適用刑法殺人罪,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擔任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費46萬30元遭台北地檢署起訴,而負責管帳的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法務主任陳昱愷及公關主任王郁文也都被一併起訴。13日進行最後一次的準備程序,主要是勘驗黃惠玟偵查訊問光碟部分,一起來看看有那些內容吧!
在刑事訴訟之構造中,檢察官為訴訟之一造當事人,而非公平、公正之審判者,故如給予對他造當事人有強制處分權,則淺而易知,不僅不公平、不公正,且必被濫用,因此,於現代民主國家,均不給予檢察官有對被告之強制處分權。這種觀念在民國八十年代之初期,在一般民眾中(尤其,在民進黨之立法委員中)已經萌芽。此事於民國八
身為特教生的家長,且尚在為家中特教生權益提起再申訴,原不欲對台北市高中特教生毆打老師一事多做評論,然看到教師投書抱怨「我國目前國中小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中,完全未提到特殊需求學生的編班原則」,當示校方宣稱「校方也請家長不要規避家庭教育的責任,學校也會盡力提供協助」。驚覺提供個人親身經驗以正視聽。
台灣早期因刑事訴訟法未臻成熟、員警素質參差不齊,時常可以耳聞警察刑求逼供,當時江國慶以及蘇建和等案件正是因為警察刑求逼供,被告作出不實的自白而蒙受冤獄,而如今在2024年的台灣,竟然又發生刑求案件,令人不經感嘆我國刑事訴訟法及員警素質是否倒退30年。 本則新聞報導指出,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3名員警,
龍年開春三件事,金門海域兩岸惡浪、謝國樑被NET控告強盜罪、台中市那塊獨一無二的「人選之肉」。經藍白幾番政治操作折騰,三件事就都成了三大事件。先看金門海域事件。十四日一艘中國三無船(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越界闖入金門禁限海域,我方海巡艇前往查緝,該船蛇行逃走時翻船,四人落海、二人死亡。就我方而
有網友在網路論壇張貼、連結一名少男全裸自慰的影片,「影中人」提告,檢方依刑法散布猥褻影像罪起訴,該被告網友辯稱網站有警語,且影像屬於「軟蕊」物品,已適當防範,台北地院法官審理認定「性言論」的表現與「性資訊」的流通,也應受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判無罪。筆者長期在大學講授性平教育課程,對此判決難以認同。
憲法法庭將於四月廿三日舉行死刑是否違憲的辯論,爭點有六,一、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二、死刑制度所追求之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三、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之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之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
近期有則新聞事件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台灣網紅晚安小雞因在柬埔寨造假自己在「凱博園區」遭毆打、被搶錢,甚至直播逃亡的畫面,遭柬埔寨當局表示全案為自導自演,並以損害柬埔寨形象將「晚安小雞」及同夥阿鬧逮捕,並在短短兩天內定罪。 西哈努克省省長郭宗朗在記者會表示,「晚安小雞」和「阿鬧」犯下嚴重錯誤,根據柬
春節期間準總統賴清德走春拜廟,發放紅包福袋,索取隊伍大排長龍。民眾開心直喊:「賴總統,台灣要靠你了!」而賴也承諾,努力讓人民越來越幸福。我想不管任何政黨執政,營造安和樂利的社會是首要目標。若人人都有與人為善的心,國家就會少了暴戾之氣,自然會祥和進步。這種發自內心的良善,無關乎教育程度。父母那一輩有許
2024新國會開議了;國民黨團立刻在國人面前推演了一齣違憲亂政的「『特偵組』犯罪調查權」云云!本文以下論述憲政法理如后。西方民主的憲政體制係嚴格區分國家公權力成為「三權分立」。國會(議會)調查權係屬於國會議員對行政機關人員實施質詢權所衍生的一項事實性調查權力;反之,司法官(包括檢察官)的司法犯罪偵(
為了下架民進黨,國民黨和民眾黨總是透過假訊息進行認知作戰,中央各部會一直疲於奔命澄清假新聞,有時謊言說慣,容易混淆成事實,所謂三人成虎,人言可畏。臺南發生八十八槍擊案時,在野黨一致指責民進黨利益鬥爭、藐視公權,待破案後,幕後藏鏡人竟是國民黨地方樁腳王文宗。藍白也不斷誣指民進黨綠能貪汙,結果因光電貪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