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
台北市教育局於二○一六年修訂「台北市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並報行政院和台北市議會備查,辦法內規定北市大應於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前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成員十五人包括學校代表六人、市府代表三人、校友代表三人、社會公正人士三人;其中,校友代表、社會公正人士代表須各推薦三倍人選,再報教育局圈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