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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節將屆,桃園市政府消保官會同市府經濟發展局人員,稽查轄內商家及進口商販售的兒童玩具商品,抽檢一一○件就有卅六件商品標示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高達卅二.七%,包括未標示主要成分材質、適用年齡等資訊;消保官表示,商品標示代表玩具的「身分證」,若標示不完整,很可能是粗製濫造、來路不明,家長選購時要特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