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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憲法第五十二條的總統豁免權規定總統免受刑事訴究,表面上的目的固在維護元首尊榮,深一層的用意則在避免元首因位高權重,反而無法受到平常心對待,無論判決結果正反,都難平息議論,既然訴究不能彰顯正義,乾脆立憲阻絕,這是檢察官在發動「國務機要費」一案的偵查行動前,應該有的警覺。陳瑞仁檢察官不去體察憲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