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最近爆發爭議事件。航空警察局一名警員日前考上警察大學公共安全研究所,卻寫炫耀文指他「上班七年都是打混度日」,引發各界撻伐。在全國傾力對抗本土武漢肺炎疫情之際,警察是維護社會治安及支持防疫工作的重要力量,而該警員有如「平行時空」的說法,對絕大多數堅守崗位與奉獻辛勞的警察,是嚴重打擊士氣;加上這起事
陳逸南依報導,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先生擬發起武漢肺炎死亡者「索賠」運動,可能依照《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尤其是第二條第二項後段「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之規定。按〈大法官釋字第四六九號解釋〉(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指出:法律規定之內容非僅屬授予國家機關推行公共事務之
國民黨雲林縣長張麗善為胞兄張榮味及前國民黨立委張嘉郡「插隊」施打疫苗,各界撻伐。更荒謬的是,張麗善對此召開記者會,非但沒有歉意,更強辯稱「將家屬們納為疫苗接種對象,這是麗善做為地方防疫指揮官的權限」,擺明公然踐踏法律,更恐造成防疫體系崩解。
「好心肝」被爆後,柯文哲深夜在臉書發文:想搶疫苗,都是出自「人性」,如果疫苗足夠,台灣怎麼會有疫苗特權階級?怎麼會有人深夜跑到…。趨利避害既然是人性使然,那這些稀有資源就該有效管理。這是管理者該有的思維,而不是跳脫自己的權責,以行為科學的角度觀之,若有人解讀為砲打中央、幫特權緩頰的卸責,他很難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