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佳菁/核稿編輯知情人士表示,蘋果(Apple)和Alphabet旗下的Google將面臨歐盟的全面調查,調查他們是否遵守了一項限制大型科技公司權力的新規,這可能為巨額罰款鋪平道路。《彭博》報導,知情人士透露,歐盟執委會正準備在未來幾天宣佈,依照《數位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
高佳菁/核稿編輯知情人士表示,美國司法部最快將在當地時間週四(21日)起訴蘋果(Apple),指控這家全球市值第2大的科技公司,阻止競爭對手使用iPhone的硬體和軟體功能,違反了反壟斷法。《彭博》報導,知情人士透露,這起訴訟預計將在聯邦法院提起,此舉將加劇拜登政府對美國科技巨頭的反壟斷行動。美國司
吳孟峰/核稿編輯Facebook和Instagram母公司Meta,於2023年11月在歐洲推出的無廣告訂閱服務,近來遭到不少批評,據報Meta與隱私監管機構討論後,已提出將Facebook和Instagram的每月訂閱費從9.99歐元(約台幣344元)削減近半至5.99歐元(約台幣206元)。
吳孟峰/核稿編輯在歐盟監管機構的施壓下,為了遵守歐盟數位市場法案(DMA),蘋果(Apple)表示,上週發布的iOS 17.4,已對iPhone和App Store生態系統進行重大更改,意即APP開發商未來將不受蘋果封閉生態系統的限制,也可避免再被蘋果收取高昂的抽成。
吳孟峰/核稿編輯蘋果(Apple)遭控濫用其在應用程式平台上的主導地位,打壓其他音樂串流競爭對手,歐盟監管機構週一(4日)宣布,將對蘋果處以18億歐元(約台幣616億)的反壟斷罰款,成為歐盟史上對科技公司開出的最大罰單。《CNBC》報導,歐盟監管機構表示,蘋果限制應用程式開發者向iOS用戶告知應用程
《路透》報導,臉書母公司Meta和歐盟已同意,於今年7月對歐盟《數字服務法案》(DSA)進行壓力測試。歐盟內部市場專員布雷頓(Thierry Breton)週六(24日)在推特發佈一張其與Meta執行長札克伯格(Mark Zuckerberg)的合照,稱其與札克伯格在美國孟羅公園(Menlo Par
在歐盟的《數位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推出後,蘋果(Apple)這類企業被規定必須提供第3方應用程式商店和替代支付,不過最近有日媒指出,現在日本也將跟進。《日本時報》報導指出,日本政府週五(16日)起草1項新法案,將要求蘋果、Google開放其他應用程式商店,以允許使用者
美國科技大廠蘋果(Apple)執行長庫克(Tim Cook)週二(12日)批評美國和歐洲研議中的反壟斷監管規範,庫克指出,部份擬議政策將損害iPhone用戶的隱私和安全。《CNBC》報導,庫克在華盛頓特區舉行的國際隱私專家協會(IAPP)峰會上表示,監管機構強迫蘋果允許iPhone用戶可以選擇從網路
歐盟反壟斷負責人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週五(25日)表示,週四晚間達成的針對美國科技巨頭的嚴厲新規定預計將於10月生效。維斯塔格一年前提出的規則被稱為《數位市場法》(DMA),列出亞馬遜、蘋果、Meta、谷歌和微軟的注意事項清單,這是歐盟首次通過立法而不是透過冗長
歐盟醞釀多時的《數位市場法案》即將確定,新法將要求蘋果開放使用者從外部下載應用程式,且要求在應用程序上使用蘋果外的支付系統。據外媒《PYMNTS.com》報導,《數位市場法》預計最快今夏前得到所有歐洲機構的批准,預計能在2022年上路。不過《MacRumors》指出,蘋果軟體工程高階副總裁Craig
歐盟計畫推動《數位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加強監管網路巨頭,歐盟執委會副主席、數位和競爭政策負責人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近日受訪強調,這項法案並非針對美國科技公司。《金融時報》報導,《數位市場法案》獲各界關注,而近日白宮也批評歐盟這項新的科技政策
歐盟打算推出「數位市場法案」(DMA),以遏制美國科技巨頭。不過蘋果執行長庫克(Tim Cook)16日抨擊,相關規範可能對iPhone構成安全和隱私風險。《路透》報導,針對歐盟反壟斷專員薇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提出的這項法案,庫克16日首度公開評論時表示,法案部分內容是好的
歐盟對谷歌開罰 美提反壟斷訴訟 韓將祭巨額罰款相較於歐盟以反壟斷為由,在二○一七年到二○一九年間「一年一罰Google」,美國司法部也在去年十月聯手十一個州政府對「自家企業」Google提起反壟斷訴訟;我國公平會不僅跑不贏歐美、甚至跑輸南韓。歷經四年調查,南韓公平貿易委員會(KFTC)對Google
Google在二○一七到二○一九年間因濫用壟斷地位,遭歐盟一年一罰,但繳了近百億美元罰金似乎沒在怕?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立達指出,獨佔沒有違法,重點是獨佔事業不能有免除其他競爭、影響開放競爭的行為;谷歌、臉書在判斷有否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等,很大的認定困難來自市場界定、競爭關係判讀等,歐盟去年拋出「數位
中國當局過去因擔憂扼殺創新,而未嚴格監管科技巨頭,但中國監管機構近日卻開始以反壟斷為由,加強監督科技巨企如阿里巴巴集團,有專家指出,中國的決策者正面臨考驗,其需在保護網路科技產業增長,與防範壟斷間做出平衡,此外,中國還有監管人才短缺、法規不完善問題,導致當局難以應付網羅政府退休監管官員和法官的企業,
歐盟正計畫加強對科技巨頭的監管,並已宣布將在本月推出《數位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和《數位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草案,以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有消息人士透露,《數位市場法案》將規定,若有大型科企在5年內被罰款3次,該公司將會被視為屢犯,歐盟將會
美、中、歐正興起加強監管網路科技巨頭的趨勢,歐盟預計將在12月初,宣布《數位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和《數位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草案,預計兩法案將迫使網路公司向政府和競爭對手分享數據,並在市場上公平競爭,歐盟內部市場執委布雷頓(Thi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