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日前刊出黃瑞培先生「交通違規『微罪不舉』芻議」,他認為刑法有「微罪不舉」,行政罰法亦有相同之規定,建議「只要現場未發生事故…不予處罰」,其目的是「讓執法人員得以喘息,也讓社會重新恢復冷靜」。本文則認為這完全是本末倒置,理由如下:
全球燃煤發電額度正在下降,涉及氣候變遷和健康威脅是主要因素。歐盟已發布「歐洲綠色政綱」(European Green Deal),宣示在二○五○年達到「碳中和」目標,達到零碳排放的水準。台灣亦須面對減碳挑戰,相關措施將影響現有諸項公共設施與政策,衝擊民眾生活習慣。公私部門必須齊心,共同推動各項減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