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盧縣一出國,卻在立院審年改復議案時「投票」,稱自己不知情且未授權代投,民進黨團則追究何人按下表決器。國會議員的投票權,得否由他人行使?按表決器顯示立委表示「贊成」或「反對」之意思,可「顯名」並「記名」,屬刑法所定「準文書」;冒用他人的立委身分代按表決器,就可能構成偽造文書。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國民黨召委吳宗憲強推下,藍白的「國會改革」法案廿案全數條文保留,期間民進黨立委提出高達四十次的「散會動議」均遭否決。民進黨團認為,藍白假改革、逐條不審查,猶如賽制不公的球賽。藍白仗勢國會過半,最後若強硬通過「藐視國會罪」及「質詢總統」等違憲法案,則大法官作為民主憲政守護者,必
記者陳杉榮名作家司馬中原生前寫了好多膾炙人口的鄉野傳奇小說,描述民初旱澇亂世之際,山賊盜匪在山窩裡打轉,佔地為王,打家劫舍,動不動就把附近的庄頭給端了鍋,全拔了的故事。百年前的鄉野奇譚,放在廿一世紀的台灣,依然不陌生,選民轉頭看看立法院,國民黨團破壞憲政秩序,提案違憲擴權,仗著人多硬幹殺紅了眼的樣子
馬英九此趟中國行五度哽咽,分別觸及孫文、林覺民、黃帝、盧溝橋、長城,反映馬的精神仍駐留在上世紀的上半葉。而馬的行止,與習近平的會談,所折射出的政治表態皆涉及台海兩岸關係的核心問題,茲事體大,有必要批判。馬和習都高舉中華民族牌,都說要振興中華,姑不論台灣人大多有平埔等族的原民血統,馬習論述已犯了兩點政
藍白立委以「國會改革之名」,擬增訂「藐視國會罪」,對拒絕到立法院或說謊的官員及人民課予刑責,但藍白的「藐視國會罪」不但不符美國法精神,更有違憲疑慮。現行憲法的五權設計,已經把彈劾官員等究責機制劃分給監察權,因此大法官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文就揭示「憲法之五院體制並未改變,原屬於監察院職權中之彈劾、糾舉、
貴報載,準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現任國安會秘書長顧立雄可望接任國防部長,成為我國第七位文職國防部長,而他也是「國防二法」實施後的第三位文人國防部長。事實上,依據「國防法」第十二條規定,「國防部部長為文官職,掌理全國國防事務。」但過去多由退役將領擔任國防部長,雖無軍職身分,但本質仍然不脫軍人思維,因此在人
藝人黃子佼因去年METOO事件後獲緩起訴,引發社會議論,陸續有其餘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消息傳出,演藝圈已串連發聲,連署訴求修法加重刑責,並對犯罪者建檔及強制輔導治療。對加害者加重嚴刑峻罰是否有效,法制面恐須仔細評估。從另一角度,METOO被害人的權益方面,比如「追訴權時效的適度延長」亦應被重視。
上周藝人黃子佼因去年MeToo事件後遭緩起訴消息公開後,引發社會議論,陸續又有其餘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消息傳出,目前演藝圈串連發聲,連署訴求修法加重刑責與對犯罪者建檔及強制輔導治療。演藝圈跨出一步,正視兒少性剝削問題,然而單純對加害者方面加重嚴刑峻罰是否有效,恐仍需法制面的仔細評估。從另一角度而
方瑋晨/律師、台灣法學會理事近日國民黨提出一系列的「國會改革」方案,諸如國會調查權、藐視國會罪、官員不得反質詢等,其目的在於「加強」國會的職能,然而如果仔細探討其方案內容,可以發現這些方案的真正目的是在賦予國會超乎合理範圍的權限,不但對我國的法治發展不利,更會對我國的憲政體制帶來失衡的衝擊。
「我的朋友胡適之」當年是被引用來挖苦愛炫的淺薄人的話,馬不過在九年前見過習一次面,馬英九辦公室居然「老朋友」朗朗上口,有什涵涵意?首先,馬辦用字非常不嚴謹,自作多情,猶為輕忽。其次,不懂「士大夫無私交」的古訓。再來,更重要的,根本不了解共產黨人的秉性:
曾任美國康乃迪克州民主黨聯邦參議員長達廿四年,自一九八○年代從政伊始即堅定友台挺台的李柏曼(Joseph Lieberman)日前去世,享壽八十二歲,受到美國朝野廣泛追念,允為美國現今政壇極少數獲得跨黨派高度推崇的典範。筆者有幸與李氏交往近四十年,聞其辭世,深感哀悼。
美國律師行業有一個秘訣,法律對你有利就講法律,事實對你有利就擺事實,既無法律又無事實,就拍桌子。藍白選輸了,也學這一套,拍桌子比大聲。但這些人更不成器,把議論國家大事的殿堂,當小學生吵架的園地。小朋友還不懂法律,不辨事實,胡言亂語不必負責任,這叫兒戲。
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上週六起生效。新法審議過程不到五十天,法條措辭模糊,不僅羈押最長可達十六天,可採閉門審判,還有國安法官審理,嚴重罪行得判處七年以上徒刑,甚或終身監禁;且即使罪嫌不在當地犯行,香港警察仍可按其「域外效力」條文追捕。這一立法,被指幕後的北
蕭雄淋/律師整理提供●余正煌論文共58343字,不含空白的字元數為73767字。余正煌的論文,附錄使用到林智堅的民調問卷,共6570字。不含空白的字元數是8593字。如果加上問卷題目在論文本文的重複使用,余正煌使用民調問卷已逾一萬字。●2016年1月5日陳明通e-mail給余正煌的「論文計劃初稿」,
蕭雄琳/北辰著作權事務所主持律師、臺北大學法律系博碩士班兼任副教授退休我是一個著作權法專業律師,執業律師卅餘年,專辦著作權法案件,我的當事人藍綠都有。我為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辯護,是一位好朋友為林智堅不平,拜託我研究一下林智堅的案子,我看了全部卷宗,覺得他有冤屈,這是一個應該無罪的案子,所以接了這個余正
網紅「館長」官司爭議不斷,自從發出「是民進黨開的槍,但我沒有證據!」等無智言論,證明自己為反智意見領袖,已被民進黨大選律師團提告誹謗,死性不悔改,館長後來開直播對台灣基進黨言語攻擊、辱罵三字經,已被台灣基進到北檢提告恐嚇、公然侮辱,要在明日開庭,直到館長被指「黑道」反告吳欣岱,一審判決敗訴;卻被吳欣
「自由開講」律師尤英夫〈對賴總統的建言〉一文指出,建立穩定的兩岸關係,建議賴總統在未來的就職演說中,有必要說明如何穩定兩岸的關係,賴總統恐怕要繼續秉持前任總統遵循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和平、對等、民主、對話」的態度,處理兩岸事務。儘量避免對立與分歧的擴大,誠哉斯言!
尤英夫做為一個小市民,作為一個關心社會國家的知識份子,在民進黨賴主席就要於五月二十日就職總統職位之前,願意提供一些淺見,供決策時的參考。第一 :建立穩定的兩岸關係就目前整個政治情況而言,兩岸關係無疑是重中之重。在未來的就職演說中,談到政府治理與未來的發展時,有必要說明如何穩定兩岸的關係。看著中共軍機
數位轉型下的當代社會,個人資料的使用與保護是極為重要的議題,特別是在醫藥健康領域,其涉及的個資數據可以說是更加敏感。台灣公共衛生學會對於衛生福利部日前所提出的「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草案極為關注,我們認為該草案不僅回應憲法法庭對個人隱私權保障的要求,也為衛生福利資料的治理與利用提供了新的方向與可能。
「中國黨」立委推動總統選舉二輪投票制,遭抨擊違憲後,在政權飢渴症下,要修法「通訊投票」。但憲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第一二九條規定,各種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使。增修條文第二條規定,在國外的選民需「返國」投票,已排除通訊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