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010一名男子曾在法律事務所擔任業務,離開後假冒律師身分私下接案,前後受害者共120名。該男不僅自稱律師,提供受害者法律諮詢、撰寫訴狀,還陪同出庭。據報導所述,該男接案來源多為委任人口耳相傳介紹,利用先前任職的事務所名號使委任人卸下心防,更自行印製該事務所名片、偽造印章假扮律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
鄭秉泓【公視紀實】系列紀錄片包含永續、文化、藝術等相關主題、更有鼓勵新銳導演創作的新創紀實短片,總計17部作品,包括12部長片以及5部短片,我先前曾經專文推薦過兩部藝術紀錄片,它們分別是記錄台灣首位人體模特兒林絲緞的紀錄長片《獨舞者的樂章》及記錄兩位非主流劇場人的紀錄長片《站在那裡》,錯過首播的觀眾
以往有人為了騷擾名人、官員、有恩怨的親友,甚至為了打知名度,隨隨便便就提出莫須有的民事訴訟,讓法官不勝其擾,也令被告憤怒不平,簡直快把法院癱瘓,對真正的案件產生排擠作用。這種光怪陸離的濫訟案,以前法院束手無策,被告罵聲連連,法官也愛莫能助,任何有常識的人都會大罵荒唐。今年一月二十日公佈、二十二日生效
屏東上週發生假車禍擄殺案件,被害人長期受到加害人跟蹤騷擾,最後甚至慘遭不幸,被害者家屬悲願跟蹤騷擾防制法早日過關,避免悲劇重演。追蹤騷擾他人目前並無專法可管,實務上常見警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規定處罰,但三千元以下罰鍰金額或申誡根本不痛不癢,無嚇阻效果。現行家庭暴力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