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夏天,「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未通過制訂肉品瘦肉精殘留標準的議案。就法論法,依據世界貿易組織的「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協定」規定,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沒有制訂肉品瘦肉精殘留標準以前,台灣都有權基於自己對含有瘦肉精肉品的公衛風險評估,而採取全面禁止(即不得檢出)的措施;即使在「國際食品法典
「台大愛滋器捐事件」,將來一定成為醫學倫理、病人安全、風險管理,以及醫療法律的共同教案。衛生署官員與醫界大老不應該只是譴責、究責、卸責,只讓第一線醫護人員獨自承擔民刑與行政責任!這次事件中,據聞器捐協調師在處理完新竹南門醫院案,又須趕到台東處理另一件器捐,疲於奔命,因此任何小環節都可能出錯。出了事,
貴報日前摘譯國際知名的《自然》期刊最新一期(http://www.nature.com/news/2011/110421/full/472400a.html),警示台灣核一、核二廠為少數半徑三十公里範圍內,人口超過五百萬之高風險電廠。然除此資訊以外,該專題中還有以下值得警惕的事項:
中國電影團長江平在東京影展公開嗆台,馬政府刻意低調解讀為「個人行為」,其實不然。畢竟在江平嗆台之後,不管是江平個人或中國政府均未道歉,反倒是馬政府急於為中國解套,故意避開問題核心。江平嗆台,深刻反映出中國如何在後ECFA時代認知台灣。首先是主觀上,中國認為兩岸簽署ECFA,等於台灣接受了「兩岸同屬一
日前報載行政部門指稱:該公投提案可能牴觸租稅、投資等排除公投事項條款。其實,並不足以構成否決公投提案的理由。否則,將引發無限上綱,擴大解釋法令的爭議。公民投票法第二條第四項固規定: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但ECFA公投非屬前開排除項目,且符合該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重
曹小妹悲劇讓社工人力以及素質問題浮上檯面,造成了全國社工受到苛責,也因此造成了學界與實務界的對立,這些都不是我們所樂見的。以下提出幾點建議:一、此時社工自己內部應更團結,停止學界與實務界的情緒之爭。目前這樣的爭辯無法解決事情,反而更暴露了社工學界與實務界長久下來的心結,且造成雙方的士氣遭受打擊。
12日晚10點鐘記者來電,探詢個人對行政院政務委員尹啟銘昨晚發表「敬問王塗發教授四個有關ECFA的問題」的回應。因截稿時限壓力,記者所披露的回應不盡完整,個人覺得有補充說明的必要。特別是針對本人認為ECFA就是中國與香港、澳門所簽署的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之翻版,簡單講,簽ECFA就是要建構
促進國家經濟發展,固然是政府重要施政方針,但是當我們還沒看到可能的國家經濟利益時,卻未蒙其利,先受其害,需要全民自己承擔未來的飲食安全風險,我們的國家,在國民飲食安全把關和國家經濟利益之權衡,究竟是如何?因為國家機構對國民健康把關的失守,逼得消基會及主婦聯盟等民間團體只得聯合發動公投反對開放美國牛內
古早落後封建時代,鄉里惡少為了「逼婚」,經常使出「霸王硬上弓」的強凌手段,企圖「生米煮成熟飯」來屈人意志、以逞私慾,當人類社會進入法制與人權時期,這類只存在於影視肥皂劇的劇情,最後總會由青天好官出面摘奸發伏恢復正義。但是,昨天在台灣,由政府以公權力對台灣全體公民「霸王硬上弓」的行動,卻在眾目睽睽之下
儘管近數月來受到質疑,代表中國國民黨角逐總統及副總統的馬英九與蕭萬長,仍一意鼓吹把台灣經濟進一步鎖定中國的政策主張。兩人日昨分別於公開場合,重申與中國直航、開放中國觀光客及「六三三」總體經濟目標。尤有甚者,馬英九片面宣布如當選將從七月一日起實施中國開放措施。這種急於把經濟推向中國的政策,將導致台灣經
閉關十三天的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復出,立即邀中國國民黨對手馬英九,就聯合國公投議題進行辯論。馬英九回以若要辯論,應以經濟問題為先。在此之前,馬英九提出「六二三」經濟發展目標,亦即:每年經濟成長六%,每人國內生產毛額二萬美元(二○一一年)與失業率降為三%以下(二○一二年)。謝長廷則以「幸福、美感、以
日昨,彰化地院法官張德寬「首創先例」,判決准予台中縣民林學勤拋棄「繼承貧窮」;對於張法官此番不拘泥於法律表面文字的硬冷邏輯,准予未成年人於成年後兩個月內評估是否繼承或拋棄,此種以孩童利益為中心的思維模式,不僅讓司法貼近基層更有「人味」外,更是台灣目前經濟不景氣下身陷貧窮邊緣的幼兒福利。
就在台灣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之際,美國國防部在二二八當天宣布,將出售兩款先進飛彈共四百多枚給台灣。據悉,這兩款飛彈是要配備在F-16戰機上,有助於強化台灣防禦來自中國的威脅。聽到這則消息,我們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台海軍力失衡的情況,已經引起美國的嚴重關切,因此依據「台灣關係法」,宣布這項軍
700T型本為台灣而造 何必隨著日本媒體唱衰台灣隨著十月通車時程越接近,近來日本媒體釋放不利於高鐵通車的訊息也越來越多,包括機電爆炸、日系歐規及駕駛員不足等安全質疑。身為鐵道文化的愛好者,筆者當然希望台灣高鐵一定要達到營運的安全標準後才能真正通車;但是否也應該想想,過去數年日商都不提規格、安全問題,
七月底,司法院憲法法庭針對請領國民身分證者按捺指紋的釋憲聲請案進行言詞辯論,代表行政院的內政部代表,數次質疑大法官集體選定的鑑定人「不公正」,未能「充分考慮」內政部的立場,也成了媒體報導的重點。釋憲案性質上傾向於公益訴訟,從內政部不斷反覆「鑑定人做成的違憲結論不公正」、「我們的鑑定人」和「他們的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