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去年推出「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三年內挹注新台幣三億元協助新聞產業,Google台灣新聞合作夥伴關係負責人陳漢隆昨透露,一些媒體夥伴對這個共榮基金表示「很滿意」,會依照原定計畫繼續執行;至於跨黨派立委支持媒體議價法,他說,未來若台灣進行相關立法,Google也會遵循在地法規。
Google去年推出「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3年內挹注新台幣3億元協助新聞產業,Google台灣新聞合作夥伴關係負責人陳漢隆今天透露,一些媒體夥伴對這個共榮基金表示「很滿意」,會依照原訂計劃繼續執行;至於已有立委提出媒體議價法,他說,未來若台灣進行相關立法,Google也會遵循在地法規。
Google、Meta(臉書母公司)被控與新聞媒體不公平競爭,澳洲、加拿大已相繼立法要求平台付費使用新聞,印尼也在今年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的國家,台灣雖然比印尼更早討論此議題,多年來卻無具體成果。國內多名學者昨呼籲,跨黨派立委都支持訂定媒體議價法,希望數位發展部能看見全球趨勢,盡快研擬政院版法案。
跨國數位平台被控和新聞媒體不公平競爭,Google去年率先釋出善意成立「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以媒體遞件申請的方式,三年提供三億台幣協助新聞產業。但學者昨揭露,第一年獲補助的二十三個申請者中,竟有五家、超過二成是科技公司,代表這個基金根本和補償新聞著作權無關,呼籲政府立法解決。
跨國數位平台被控和新聞媒體不公平競爭,Google去年率先釋出善意成立「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以媒體遞件申請的方式,3年3億台幣協助新聞產業。但學者今天揭露,第一年獲得補助的23個提案申請者中,竟有5家、超過2成是科技公司,代表這個基金根本和補償新聞著作權無關,呼籲政府立法解決。
跨國數位平台免費使用新聞內容,台灣新聞業正和Google、Meta等大型數位平台協商,盼平台能落實新聞有價;如今有立委示警,AI公司也免費使用新聞內容訓練生成式AI,恐衝擊報導著作權,對媒體困境雪上加霜。對此,國科會主委吳政忠表態支持新聞有價,並將在3個月內提出相關報告。
針對新聞平台與媒體議價,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先前要求,數位部應整合媒體議價各種模式、研擬行政院版本及最終立法方向,在8月底前向委員會提出報告。數位部近日已提供報告,並提出2大建議:持續關注國際立法趨勢與效應、主管機關認定。數位部報告指出,國際上法律模式大致分為:議價協商、著作鄰接權、基金,其中在歐
數位平台與新聞業第2輪對話於3月底落幕,數位部今(8日)指出,4月底已召開行政院跨部會議,政委吳政忠在會中做出2點指示,包含規劃展開第3輪對話,以及要求數位部和公平會研究立委提出的相關法案及國外立法架構。數位廣告市場遭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壟斷,同樣以數位廣告為收入的新聞業首當其衝,在政府介入下,雙方去年
新聞業與數位平台第2輪協商結束,立委關切下1輪對話會議能否在4月底舉辦,並於日後「定期」召開。數位部今(10日)表示,將在跨部會小組討論是否要繼續對話、是否定期召開會議等,會朝立委建議的方向努力。數位部長唐鳳、數位產業署長呂正華今天出席立法院交委會,進行「新型態冒名釣魚詐騙猖獗現狀檢討與未來防治規劃
數位部今(27日)與文化部、通傳會(NCC)共同召開新聞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的第2輪對話會議,協助雙方就數位平台方所提出的數位共榮方案進一步交流對話。新聞業盼數位平台合理分潤、政府加速立法,但Google認為日前提出的新聞基金是最適合台灣新聞業的方案。
Google母公司Alphabet週三(22日)證實,為因應加拿大政府的《線上新聞法》(Online News Act, Bill C-18),Google正推出測試,禁止部分加拿大用戶訪問新聞內容。《路透》報導,Google發言人聲明表示:「我們正在簡單測試法案對產品的潛在影響,我們每年都會進行數
針對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學者透露,包含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在內的3名跨黨派立委將提相關法案。林楚茵今天證實,將在這個會期擬好「媒體議價法」,她並批評主責機關數位發展部仍在牛步,敦促建立分潤機制;數位部對此回應,將持續協助平台業者與新聞產業對話。
今年最後1場由政府主導的媒體業與數位平台業者閉門會議,在今天上午落幕,由電視媒體與Google派員參與。Google主動提出追求雙贏之數位共榮方案,媒體樂見並呼籲其他數位平台跟進響應。數位部表示,儘速將4場會議對話重點呈報至行政院跨部會小組進一步研議。
臉書(Facebook)母公司Meta週一(5日)警告,如果美國會通過一項旨在讓媒體機構更容易與Google、臉書等平台進行談判的法案,未來臉書平台上恐看不到新聞。《路透》報導,知情人士透露,美國議員正在考慮將《新聞競爭與保護法案》(Journalism Competition and Preser
數位部數位產業署副署長林俊秀今天透露,明天(3日)Google將首邀電子、平面新聞媒體召開「策略合作夥伴峰會」,數位部也會出席;立委林楚茵要求數位部要確保數位平台業者派決策層級出席,才能有實質進展。Google明天下午舉行的「策略合作夥伴峰會 」,有數十間媒體將與會,通傳會(NCC)、數位部、公平會
多名跨黨派立委今天質詢時關切數位平台壟斷廣告,直指新聞媒體受到不公平競爭,怒批公平會作為過於被動消極。公平會回應時認同新聞有價,但強調這是跨部會的「數位發展」議題,行政院正在進行跨部會協商,承諾公平會3個月內會提出更明確的報告。昨天數位發展部長唐鳳答詢時也提及,正在蒐集資料並瞭解媒體損失的廣告金額,
數位發展部長唐鳳今(5日)首次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詢,立委關切數位平台與媒體議價推動進度,詢問數位部是否會訂定媒體議價法?唐鳳表示正在蒐集資料並瞭解媒體損失的廣告金額,1個月內會在行政院的跨部會會議中有更進一步討論。她強調目前還在評估要採用議價還是其他模式,但當然要推動這件事。
美國跨黨派國會議員週一公布修正版的「新聞競爭和保護法案」,將使地方報紙、廣播公司和其他線上出版業者更容易集體協商,以向主導數位廣告市場的Google和臉書等網路平台收取年度內容費用,進而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助地方型出版業向數位平台收費根據西北大學梅迪爾新聞學院六月公布的研究,從二○○五年以來,美國已
NCC︰採競爭法或著作權法 尚無定論NCC將於本週四(十一日)舉辦「數位中介服務法(簡稱中介法)」草案首場公開說明會,另於二十五日辦理一場公聽會。法律、企管、資管等跨領域的學者都建議中介法應納入媒體內容議價;NCC副主委翁柏宗回應,台灣要用競爭法、還是著作權法方式,尚未有定論,NCC持開放態度。
未合理分潤 嚴重損害媒體業生存權數位巨頭使用媒體內容卻未付費,因此獲得廣大廣告利益,也未合理分潤給媒體,嚴重損害媒體業生存權。國內法律學者昨召開記者會疾呼,新聞生態衰退危機已迫在眉睫,行政院應參考澳洲模式,儘速帶頭推動媒體與數位平台的相關立法工作;而台灣媒體更應組織具有談判能力的隊伍,與谷歌、臉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