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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遊戲寶物要自己顧好!有網路遊戲玩家發現林姓男子打「天堂2M」遊戲時,擁有角色「冰與炎」的虛擬寶物,是他被人偷盜轉賣的寶物,截圖並備好相關資料,控告林男觸犯故買贓物罪,惟南投地院法官認為,電磁紀錄不是刑法中所稱的「財產」或「物」,因此虛擬寶物不算贓物,判決林男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