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民主派DQ」、「愛國者治港」、「二十三條立法」、「媒體一言堂」等,在一九八四中英聯合聲明,英國與港人萬萬沒有想到,比歐威爾小說「一九八四」更恐怖的情節,真實上演於香港!可能有人覺得那個奇幻小說離台灣很遠,而且台灣有民主屏障,不像香港求雙普選卻不可得,連起碼的自由、人權、法治、行政中
台灣近年來因為身處於半導體產業鏈關鍵,又身為美國為首的盟國共同對抗中國蠢動的全球戰略中心,不僅獲得國際關注,產業與貿易也風生水起。相對的,過去台灣人曾經羨慕,認為紙醉金迷的香港,已經連年失色,如今香港國安法正式施行,更是大限已至。過去歐美企業與投資人,因為香港還保有一定程度的文明法治,才敢於香港投資
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上週六起生效。新法審議過程不到五十天,法條措辭模糊,不僅羈押最長可達十六天,可採閉門審判,還有國安法官審理,嚴重罪行得判處七年以上徒刑,甚或終身監禁;且即使罪嫌不在當地犯行,香港警察仍可按其「域外效力」條文追捕。這一立法,被指幕後的北
香港立法會日前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俗稱「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草案),已於廿三日生效。今後,除了《港區國安法》的「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罪之外,《國安條例》更明確涵蓋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惑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都採取嚴刑重罰。新增的境外干預罪,「境外勢力」不
中國的假民主是國際皆知,即使不斷否認卻無法掩飾事實,尤在香港治理上更暴露無遺,從一開始的五十年不變到港人治港到新《基本法》,可說是逐步侵蝕香港的民主與競爭力。再看看「見山書店」的例子,應該可以給我們更多的警惕與反思空間。「見山書店」開在香港上環一個寧靜街角,本來只是一間小型的藝文書店,但因長期遭不明
二○二四年三月,香港立法會在短短數天快速通過《基本法》第廿三條的立法,當週就生效,國際譁然。此法案在未經充分的公眾諮詢下快速通過,幾乎涵蓋所有被認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行為,從叛國、煽動叛亂到與外國政治組織建立聯繫等,都將被嚴厲懲處,港人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甚至思想自由,遭受前所未有的箝制。
香港「愛國議會」日前通過基本法廿三條立法,這部在廿一年前因五十萬港人上街抗議、泛民主派全力反對而擱置的惡法,最終在無人反對、未按正常立法程序進行公眾諮詢之下,火速完成二讀、三讀。全體「愛國議員」藉由參與廿三條的立法討北京歡心,雀躍地表示能完成所謂的「憲政責任」,是「光榮」的任務,還稱立法能讓香港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