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大學九校共89名大學生疑遭「無卡分期」手法詐騙,凸顯莘莘學子在消費權益的法治觀念不足,詐欺集團觸角深入校園的速度超乎想像,問題迫在眉睫。今年元旦起,民法新法施行,滿18歲即在民法上有完全行為能力。因此大學生雖仍處於求學階段,但只要成年,其所作商業交易即有法律效力,不必再取得父母同意。
民法下修成年門檻生效,高中、大學生一旦滿十八歲就已成年,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此後「小大人們」想要進行商業交易,都可以自己全權作主。同學及家長們是否已作好準備?生意人在商言商,靈活的商業頭腦不會錯過修法背後潛藏的商機。在新舊法銜接期間,有個新興消費金融議題「先買後付」(Buy Now, Pay L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