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章法」實施以來已超過二十年未修正,數位發展部提出的修正草案昨在行政院會通過,未來三讀通過後,數位部將推動網路投資廣告刊登前需先經數位簽章(電子簽章的一種)驗證,類似實名制,預期可有效減少投資詐騙與人頭廣告帳號。減少投資詐騙與假帳號根據「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明定電子簽章與實體簽章具同等功能,
「電子簽章法」實施以來已超過20年未修正,數位發展部提出的修正草案今天在行政院會通過,未來修法三讀通過後,數位部將推動網路投資廣告刊登前先經數位簽章(電子簽章的一種)驗證,等同實名制,預期可有效減少投資詐騙與人頭廣告帳號。修正草案中,明定電子簽章與實體簽章具同等功能,也就是電子簽章具實體簽章的法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