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分證字號也犯法!什麼是偽造私文書罪? 偽造私文書罪規定在刑法第十五章第 210 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究竟什麼是私文書?什麼又是公文書?刑法將文書區分為「公文書」和「私文書」。「公文書」規定在第1條第3項:「稱公文書者,謂公務員職務上製
網路詐騙宛如病毒在全球快速散佈,騙欺集團的專長是讓你的錢和你說再見,甚至持續擴大說再見的範圍,詐欺集團騙到被害人的錢後,不會就此罷手,而是把被騙者名單整理好,分享給其他詐欺集團,讓「同業」續用不同詐騙手段去接近並詐騙他們,這是因為,這類被害人通常具有較孤立的人格,難有朋友可以喚醒他們,這種名單被稱作
只因台大贈予陳明通退休紀念品,台大教授蘇宏達竟然轟台大不應予陳明通榮退,校長應即下台!看到蘇的反應,筆者覺得台灣社會必須反省「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錯誤觀念,會帶來什麼樣的災難!台大和台灣許多高等學府,充斥著黑天鵝效應作者塔雷伯所說的「教鳥怎麼飛的空氣動力學教授」,這些教授成天關在象牙塔裡,高談
深偽時代提前來臨,日前美國消費金融專家馬丁·路易士 (Martin Lewis) 發布新聞警告,網路上出現利用人工智能的深度偽造影片,冒用他的影像與聲音,邀請大眾投資馬斯克推行的數位貨幣投資案,這完全是可怕的虛假深度偽造,不只將會造成嚴重經濟損失,還會毀滅民眾的生活! 馬丁嚴重警告他的粉絲千萬不能上
我時常在網路上找小粉紅,或者假冒台灣人的中國五毛,看看他們在談些甚麼,有時還上去留言,與他們爭辯。最近「武統」學者李毅說美國為了維持統一,在南北戰爭死了當時的十分之一人口;越南為了統一,可以死五%人口;中國為了統一台灣,七千萬人或一億四千萬人的死不算什麼!沒想到被中國網民痛罵一番。這事讓我有些想法。
行政院於5月4日通過「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並再投入13億元,希望達成策略目標。於此同時之5月3日,英國政府也提出反詐欺策略,預期到 2025 年希望能減少10%的欺詐犯罪目標。我國打詐策略著重於執法打擊策略的運用,相對比較英國版之打詐策略,對於保障受害者權益與補償被害者損失仍未充分
今年財經名人話題不是股市、房市或匯市,而是聊誰被冒名上了詐欺廣告!甚至有名人表示,假廣告粉絲數竟然還高於本尊。目前已知飽受其擾的財經名人包含阮慕驊、謝金河、沈春華、吳淡如、邱沁宜、胡睿涵等等。雖然警方不斷與臉書Facebook交涉,以移除這些假名人臉書,但一波未平,新的犯罪平台又出現,那就是YouT
在台灣役男若無特殊原因,都必須當兵,但是有些虔誠宗教信徒,認為服兵役會違反愛人如己與愛仇敵的信仰而不願服役。政府尊重宗教自由,民國八十九年參照歐洲徵兵制國家實施社會役方式,實施對國家、社會及宗教信仰者三贏的「宗教替代役」政策,讓役男可申請服宗教替代役。
張天泰國安局日前偵獲,中共解放軍已在抖音置入文宣,利用具無厘頭喜感的手法,加強兩岸三地年輕人統戰,台灣數位發展部也將抖音(TikTok)等短影音平台列為「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而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認為禁止抖音為「數位仲介法2.0」上線,痛批數發部根本是「數位箝制部」,並做出政治的延伸詮釋,把禁止抖音
二○二○年全球影壇的大事,就是韓國電影「寄生上流」奪得奧斯卡最佳影片。台灣政壇今年也有一部旗鼓相當的大戲,就是高虹安自導自演的「寄生資策會」!不同於「寄生上流」描寫社會一群魯蛇如何假冒學歷,混入上流家庭,騙取薪水,享用豪宅;這部高虹安自導自演,台灣首富郭台銘、辛辛那提大學教授李傑聯合主演的「寄生資策
最近讓人震驚的就是國人陸續遭到不肖人士招募至柬埔寨從事詐騙工作,而且人身自由遭到限制及暴力對待,而犯罪分子的髒手也伸進原住民部落裡,已有許多族人遭到詐騙,讓原鄉地區感到害怕與憤怒!我想,此次跨國詐騙事件雖然我們與柬埔寨無邦交,但相信在社會輿論及人民憤怒聲之下,政府也開始重視並進行跨部會的處置與應變。
胡文輝在PTT發文攻擊中央防疫,卻被踢爆疑為網軍操作,此案的人、事、時、地、物,都被抓出來了,就潛在柯市府,但柯市府卻急切、切、切,指都是個人行為、無關市府,企圖切割,但凡走過必留痕跡,豈能一切卸責了事?更恐怕這只是網軍大隊露出的冰山一角!且待下回分解。
有關涉及在台港生署名「何歡喜團隊」寫恐嚇信給馬英九等政治人物的案件真相如何,有待進一步查明。自由時報報導以「人道援助」事由來台居留港人逾一百卅人,推估未來還有四百至五百人。香港蘋果日報在去年被封殺前夕的統計,警方就反送中運動拘捕了一萬零二百六十人,年齡在十一至八十四歲。今年一月,有香港團體針對被捕的
展昭台中蔡姓停車場業者向電視台指控,他於二○一四年在台中市經營七處停車場,被黑道恐嚇、索討保護費,他託友人陳泳助找顏寬恒服務處主任顏清山(顏清標之弟)和助理林育德協調,反遭林等人亮槍威脅,逼簽切結書、交出經營權,損失約八百萬元。林接受媒體採訪時否認亮槍與強取公司經營權,雙方各執一詞。
我使用臉書才八年多,一開始就多次有人檢舉而被封,一直到上傳身分證表明我不是假冒的林保華,才平安了幾年。去年開始就多次被警告,包括六年前分享台灣挖到歷史文物也被檢舉「煽動」,這種低級檢舉,我根本不願申辯。最近《長津湖》在中國上映,中國人只要有任何質疑都被逮捕,因為那是向百年中共獻禮的大片,又迎合煽動反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二十四日起,同住親友在外吃合菜、共鍋,不需要再使用隔板或梅花座,因為依規定,商家並無查證義務,且顧客也不可能特地攜帶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身分證舉證,但在兼顧防疫與商家經營之狀況下,筆者建議商家可透過下列簡易分流方式,並配合量測體溫、酒精消毒及實聯制等措施,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法操司想傳媒近年來社會大眾愈來愈注重食品衛生安全,不但要吃得飽、更要吃得好,對於食品原料來源及製作更是在乎。而食品製造最常聽到的行為莫過於「攙偽、假冒」,到底什麼程度才會成立?有明確的標準嗎?讓法操從立法過程及過去的判決中來剖析吧!在食安法中的演變
法律010一名男子曾在法律事務所擔任業務,離開後假冒律師身分私下接案,前後受害者共120名。該男不僅自稱律師,提供受害者法律諮詢、撰寫訴狀,還陪同出庭。據報導所述,該男接案來源多為委任人口耳相傳介紹,利用先前任職的事務所名號使委任人卸下心防,更自行印製該事務所名片、偽造印章假扮律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
胡文輝大疫當前,在台灣抗疫最吃緊的當下時刻,境外敵對勢力與境內反對勢力大量製造、傳播假訊息,與病毒大軍聯合夾攻台灣,迫使台灣的防疫顧此失彼、驚慌失措、以遂其趁疫亂台之毒計。台灣必須兩面作戰,一面「戰疫」對抗病毒,一面防範「比病毒更狠毒的假訊息」亂防疫、侵蝕人心!
報載某位女性藝文工作者在中壢後火車站商圈準備趕赴教室上課時,遭中壢警分局警員攔查,要求出示身分證,卻未說明原由,並在與警方僵持過程中持手機錄影遭奪,忍不住說:「這樣真的很蠢!」最後被認定妨害公務上銬送辦。「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四條第一項:「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