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宇政最近觀看BBC二次世界大戰紀錄片,看到一九四○年五月鄧扣爾克大撤退時,英國外相主張透過義大利向德國求和,其理由是「現在求和,得到的條件比失去遠征軍和空軍之後求和的條件好。」邱吉爾首相回答說:「如果我們讓墨索里尼調停,他就會要求代價,而且不可能想像希特勒會笨到讓我們再武裝,我們將會任他宰割。
█ 胡文秋有些人談「焦土政策」或「焦土策略」,基本上,「焦土」不應是「政策」,那太荒唐。作為「策略」也是下下之策。「一九三八年,國民黨軍隊炸開黃河花園口大堤,以水代兵,阻止日軍,佔領平漢路。這大水造成四千個鄉村被淹,兩百萬人流離失所,一百萬人被淹死。同年十一月三十一日,長沙警備司令、省保安處長執行蔣
█ 張坤宗李前總統正式啟程訪美,除將會晤美國意見領袖、國會議員、重要智庫外,並將演講,呼籲國際社會重視中國武力崛起,對台海與亞太地區及美國戰略利益的威脅。針對李登輝出訪,台灣統派媒體早自九月十六日起,即引述所謂權威消息,指「李登輝今年訪美計畫,幾已確定落空。」中國媒體隨即根據其內容擴大報導。
從來沒有一個法案是不論執政黨以及在野黨的版本就目標上有著高度的共識,然而在具體條文中卻又如此難產的。夾帶著新聞局任何與媒體有關之積極作為,都被在野黨視為執政黨有意的挑釁認定下,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原罪,也打從新整併新聞局的部分業務便已注定了。
九月二十七日,立法院爆發朝野立委的肢體衝突,對於此一衝突,外界對民進黨與台聯黨為何要阻擋國親版的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與「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闖關,有不太熟悉真相的感受。個人身為衝突當事人之一,在此必須特別提出,國親陣營是將國親版的NCC法案與「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綁在一起闖關,而這兩個法如果
國親黨團企圖挾國會多數強行通過的NCC組織法,堪稱行政組織法上第一大「異形」。純就法典體例而言,一部規範機關組織的法律裡,竟然包括洋洋灑灑的立法目的、推翻大量確定案件的重審條款,以及,備受各界爭議的「政黨比例推薦委員制」、令人怵目驚心的「假想敵」禁錮條款、幾近「內舉不避親」的保送條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國親版的「依政黨席次比例推薦委員」條文如果通過,可以預見該委員會必將未獲其利,先蒙其害!一般民眾對此委員會的功能,可能僅限於取代新聞局廣播電視事業處的功能,卻不知此委員會也將管理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電信業務,舉凡手機費用、網路收費、電話固網費用、網路內容,以及電信業者市
東森新聞S台等未通過換照審查而停播的後續效應持續擴大,也讓儘快設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NCC)」的呼聲再度受到重視。去年元月公布實施的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明文規定:「政府應設通訊傳播委員會,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即是賦予NCC法定的獨立地位,很遺憾的,因為在野政黨堅持NCC委員應按政黨比例
七家衛星電視頻道未通過換照審核,被新聞局勒令停播,此事引發朝野不小爭議,並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催生,對於NCC成立,大家都樂觀其成,但是,NCC如依政黨比例組成,恐將成真調會翻版!電子媒體亂象,大家都說要改革,但真正著手改革,則阻力很大,各自提出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例如新聞自由與國家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