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便當價格調漲一事躍上新聞版面,指出高鐵便當自推出以來已經九年不曾漲價,原物料通膨,百元售價早已無法反映成本等等。相關報導文情並茂,引人同情,但相同場景轉換成台灣的醫療處境,不禁啼笑皆非。因為單價一百多元的便當價格,已然超過留在醫學中心的醫師費心費力在門診看一個患者的產值。
看病的掛號費,並不屬於醫療費用,不在醫療法的管制範圍,所以限制上限沒有法律依據;掛號費屬於行政費用,不可聯合壟斷,屬於公平會管轄範圍。然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強勢於99年6月28日「衛生署公告」掛號費收取範圍,門診0-150,急診0-300元,自99年7月1日實施。15年如一日,從未調整過,這樣子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