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全國有 65 萬輛無牌照的電動自行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自本(11)月 30 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即電動自行車)須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未依規定領用牌照,最重可處 3600 元罰鍰;若未依規定投保,最重處 1500 元。
「強制汽車責任」是政策性保險,無論汽車或機車都要投保,不過,金管會表示,機車族的投保率偏低,有高達 15% 機車、約 212 萬輛機車未投保強制險;未來若遇到臨檢攔查,不僅可依法開罰 1500 元至 3000 元,一旦車禍肇事,也得自己賠償對方,將是一筆鉅額開銷,得不償失。
國內疫情升溫,並且全國都已進入三級警戒,日前宣布罰單與停車費可以延繳後,公路總局隨即表示,包含車輛定檢、駕照換發、駕訓班等 7 項監理業務也都進行展延,直到全國三級以上警戒解除後,6 個月內皆可辦理。
基隆市警交通隊副隊長吳誌權建議,開車遇車禍,不論是否選擇和解,第一動作應先打 110。
全台有逾卅七萬輛電動自行車,肇事件數逐年成長,交通部將修法全面納管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