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某知名汽車公司主管阿和(化名)在辦公室女性專用廁所裝針孔攝影機,涉嫌偷錄3名女職員如廁,案經橋頭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訴,院方審理期間兩造達成和解並撤告,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結案。 檢方起訴指出,被告阿和是某知名汽車經銷商主管,為滿足個人性癖好,於2021年8月間起,在公司1樓女性專用廁所內,涉嫌安
有「高雄五分埔」稱號的三民區「安寧街」,傳出有色狼持手機偷拍女店員裙底風光,一名年30多歲男子要求女店員拿下模特兒身上的服裝供他選購時,卻趁機從女店員背後,以手機伸進2腳間,偷拍她的裙底,女店員發現遭偷拍,一度轉身與色狼拉扯,仍被他脫逃,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已掌握犯嫌特徵追緝中。
高雄市一名擁碩士學歷的李男,去年10月間,出捷運站搭電扶梯時,前面一名女高中生穿著短裙露長腿,讓他萌生色心,取出iPhone手機偷錄其裙底隱私,女學生驚覺被偷拍報警,警方循線查獲李男,李坦承犯行,意圖和解被拒,被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拘役30日,可上訴。
高雄鄭姓男子見長裙正妹小玲(化名)在捷運出口YouBike站牽騎租賃腳踏車,竟大膽將手機偷伸至裙下,卻不慎碰到她的腳踝被逮,他否認偷拍,高雄地院審理時,被告卻一下承認有拍,後來又否認,法官審酌檢警未舉證被告偷拍到小玲隱私部位,加上妨害秘密罪不處分未遂犯,今判鄭男無罪,仍可上訴。
宜蘭縣一對夫妻分房睡,丈夫懷疑妻子外遇,在妻子房間偷裝針孔攝影機;妻子後來在丈夫外套口袋意外發現一支手機,畫面竟對著自己房間,因而報警。宜蘭地方法院判決,丈夫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判有期徒刑三個月可易科罰金,沒收針孔攝影機。妻不動聲色 報警逮夫
宜蘭縣一對夫妻分房睡,丈夫懷疑妻子外遇,在妻子房間偷裝針孔攝影機,妻子後來在丈夫外套口袋意外發現一支手機,畫面竟對著自己房間,因而報警。宜蘭地方法院判決,丈夫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針孔攝影機沒收。
被桌壇稱為削球一哥的二十三歲桌球國手陳君翔,去年在左營國家訓練中心集訓時,在左訓中心身障廁所偷裝針孔偷拍神器,一名女教師私密影像遭入鏡,陳男坦承出於好奇犯案,因被害人堅持提告,橋頭地院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二月,緩刑二年,但一年內應提供六十小時義務勞務。
一路過關斬將入選桌球國手的陳男,去年6月在左營國家訓練中心集訓時,竟然私裝USB充電器造型針孔偷拍神器,在身障廁所內偷拍一名女選手如廁私密影像被逮,被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2月,緩刑2年,可上訴。判決指出,陳男於去年6月21日15時19分前,在高雄市左營國家訓練中心球類館東門旁
高雄李姓國小實習男老師被控尾隨女老師入學校女廁,拿手機自女廁隔板上方偷窺,女老師抬頭發現手機驚嚇失色,尖叫高喊「誰在拍」,經報警逮人並查扣手機、筆電,因未發現被害人遭偷拍影片,僅有疑似廁所天花板影片,研判偷拍未遂,因妨害秘密罪並不處罰未遂犯,不起訴李男,被害人不服,異議並聲請交付審判遭駁回,女廁企圖
王姓男子去年底潛入桃園市某科技大學,將iPhone手機伸入廁所門縫下偷拍女子如廁,校園警衛接獲通報,警方趕抵當場逮捕王男並查扣作案用手機,王男還擁有碩士高學歷,儘管他拍到的畫面是一張「全黑照」,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即使是全黑照,王男按下快門已屬既遂,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判處2月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35歲黃姓法官助理,已婚卻因愛慕同法院的女書記官,去年8月連續多日化身「攝狼」尾隨女書記官,在捷運站電扶梯偷拍她的裙底,書記官的同事發現,通知她注意、報警,警方在第5天埋伏逮到現行犯,黃男全盤認罪並辭職;台北地院審理後,依5件妨害秘密罪將黃男合併判處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
一對情侶在飯店的公共走廊嘿咻,被飯店的監視器錄下,未料這段私密影像卻遭人外流,律師孫瑞蓮表示,公共走廊或樓梯間等逃生通道,屬於不特定人都可以進出的地方,情侶在此處嘿咻將涉及公然猥褻罪,至於外洩監視器畫面及轉傳者,則有散布猥褻物品的刑責,這對情侶也能對散布私密影像者提出民事求償。
吳姓男子和女友同居,去年查覺房內的機上盒USB接頭竟然有一顆鏡頭,懷疑胞弟暗中動手腳,胞弟否認,兄弟倆大吵一架,直到吳男的女友報案,胞弟才承認,台南地院簡易庭以妨害秘密罪,判吳男的胞弟拘役五十天。卅多歲的吳男與父母、胞弟同住一棟透天厝,有各自獨立的樓層,吳男的女友去年搬來和他同居,同年八月間,吳男查
吳姓男子才剛女友同居,去年8月時覺得電視怪怪的,檢查了一下機上盒,竟然發現藏了一顆鏡頭,直接連接在電視盒的USB接頭上,他認為全家只有胞弟會做這種事,但胞弟不承認鏡頭是他裝的,兄弟倆為誰在機上盒動手腳大吵一架,最後和解不成,拿著機上盒到分局報案,台南地院認為胞弟犯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50天。
高雄劉姓人妻與男子在鳳山區某公園摟腰相擁,被丈夫和大姑撞見拍下,劉女當時立切結書請求丈夫原諒她外遇行為,承諾日後再有超出友誼舉動,包括性行為、牽手、摟抱或曖昧言詞等聯繫,同意每違反一次支付20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放棄監護權,不到2月,丈夫放錄音筆在車上,錄到妻與男子「你喜歡上我…除非你只想打炮而已」
台中市陳姓男子與曾姓女子,是同公司的同事,陳男去年4月28日中午,趁曾女趴在桌上睡午覺時,用手機偷拍曾女裙內身體隱私處,還將照片分享給交情甚篤的蔡姓男同事,蔡男卻認為不妥而轉告公司,公司將陳男解雇,曾女也報警提告,陳男觸犯兩項罪名,曾女後來撤銷告訴,法院裁定「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公訴不受理,「散布
高雄小港某知名摩鐵被住宿客人發現房間內裝針孔,業者被控事情曝光後,曾嗆聲「老闆是檢察官」,後來陳姓退休檢察官表示,旅館是妻子的事業,他沒參與投資。業者當時還自清,有以反針孔設備掃描房間,不過涉案的黃男落網,檢警查出他在房間裝針孔偷拍,受害者多達數百人,業者說謊被打臉,律師曾友俞表示,旅宿業者有責任要
男子林秉樞涉嫌施暴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並拍攝不雅照,被新北地檢署依傷害、妨害祕密等8罪起訴,並羈押中,他不滿新北地院裁定限制其閱卷權,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認為,原審裁定未說明不得檢閱或重製等標準為何,也未說明限制閱卷的法律依據,抗告有理由,撤銷原裁定。對此,高嘉瑜今(7)日委託律師李永裕表達嚴正抗議,指高
國防大學一對學生情侶利用線上上課的空檔做愛,不慎「直播」到近千人上課的視訊課程平台。法界人士說,如果是不慎疏忽,無觸法之虞,性愛畫面被第三人側錄翻拍後,第三人若未散布,外人無從得知,如果有「散布、播送、販賣」等行為,即觸犯散布猥褻影像等罪名。
宜蘭縣某國小男性生教組長與同校女校護發生婚外情,男方元配怒告校護,獲判三十萬元損害賠償。校護不甘示弱,反控元配涉妨害秘密、妨害名譽、恐嚇,宜蘭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元配拘役五十日,得易科五萬元罰金,其餘兩案無罪。判決指出,去年生教組長帶校護回家在客房性交,不料,元配有裝針孔攝影機,雖未朝床鋪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