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志穎(台灣大學哲學系學生)說到北朝鮮,會想到什麼?是那個碩果僅存的社會主義國家?還是東亞地區的潛在火藥庫?尚未回歸的民族同胞?支持恐怖主義的國家?飽受飢荒殘害的國家?成天發展核武的國家?不重視基本人權的國家?打死不承認自己曾綁架他國人民的國家?會有很多很多的印象,但仔細想想這些印象是否真實,又好像
日前,有熟稔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民眾,很技巧地透過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廿八條第三項,向手機軟體設計業者請求五百元的損害賠償。台北地方法院受限於原告之請求額度,以「小額訴訟程序」這種無法深入探討爭議法律問題的程序,處理了一個「手機軟體設計者可得如何運用資訊」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應保護個人權利至何程度」之困難問
侯廷昌/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美國當紅經濟學家李維特(Steven D. Levitt )曾提出統計學的定論,當警察人數增加(勤勉正直的警察),查獲的犯罪嫌疑人數會跟著增加。通訊監察系統猶如在人們的通訊設備內偷偷裝個靈敏的警察,精準錄取通訊者與他方進出往來的聲音文字,背景聲響及所在位置亦無一遺漏,一天
去年十月十日,我參與了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在景福門號召的守夜。我們人不多,經過幾次的推擠,宣傳車被破壞,最後連同人民的聲音,一起被拿走了。事隔多月,執政黨再一次挑戰人民的底線。因學校有事,未能第一時間赴現場,但校園內的氣氛卻讓我驚訝。教室內朋友滑的手機盡是立院的現場動態;腳踏車上的男女情話裡融入了社會議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後,除修改了監聽的相關規定外,另限縮了檢警調取通聯紀錄的權限,規定只有最重本刑三年以上徒刑之罪或特定之罪才能調閱,立委說這樣更加保障人權。但真的是這樣嗎?通聯紀錄除了偵查犯罪外,因通聯紀錄中有持機人發話時的基地台位置及其通話方門號,在走失或失蹤案件中,經常發揮極大效用。
林鈺雄/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九月政爭的後續戲碼,逐一謝幕。儘管劇情高潮迭起,但結局一如所料:關說案無疾而終、特偵組屹立不搖、總長也彈劾不成,關說首長及受關說檢察官則是「連彈也不彈」。更慘的是,因應此次監聽風暴而亡羊補牢提出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通保法)修正草案,在四大金剛(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及國安
林鈺雄/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法制史上重要的人權成就與法律文件,不乏政治鬥爭的產物。例如,即將屆滿八百年的一二一五年大憲章(Magna Carta),便是英國封建貴族「文鬥」約翰國王的成果,從此開啟以法律約束王權的新紀元。一六二八年的權利請願書,也是起源於英國議會和查理一世國王的鬥法。而英國之所以
發現違法監聽的質疑鋪天蓋地而來,馬幫使出「拖」字訣,以防再有自曝其短之舉。當下除了幾張通訊監察結束通知,立委沒能掌握絲毫「堅固的」證據,是以儘管活逮了特偵組監聽立法院節費門號還睜眼說瞎話的醜事,卻無法一刀斃命,再怎麼質詢黃世銘,換來的不過是氣急敗壞或瞠目結舌,教人發噱。
繼車牌號碼的競標後,現在又有超級的門號要競標了,○九八八─八八八八八八真的有如此大的價值嗎?電話號碼只是溝通時所撥打的代碼、電話的地址,試問拿到八個八真的能發財發到翻嗎?一六八真的會一路發嗎?縱然以高價標到,也沒有那個膽子拿來使用吧。好記又公開的號碼會招來許多無聊甚至是惡意的訊息,而且現在又多了手機
一年前我在貴報提出「反詐騙行動」,呼籲政府聯合全民向電話詐騙集團宣戰,鼓勵全民在接到詐騙電話後,不要消極地把電話掛掉,反而與其周旋,喬裝上當並同意匯款,關鍵是:僅匯款十元而已,再以列印之「匯款明細」向政府領取獎金。因為詐騙電話的成功率僅千分之一,如果有百分之十的人與之對抗,破獲「人頭帳戶」的機率是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