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昨天憲法法庭關於死刑違憲與否的辯論大概是近期最受人矚目的憲法訴訟了,當然過去數十年間被送到憲法解釋的死刑辯論不只一次,不過此前要處理的乃絕對死刑或者是說是唯一死刑的問題,而這次真的針對死刑存廢與否直球對決。事實上這一題本來就應該要去處理,因為我國在兩公約的要求下,關於死刑
士林地院李姓法官墜樓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又有苗栗地院陳姓書記官因過勞致罹敗血症、併肝腎衰竭而病逝。引起司法界震撼、悲痛!在刑事司法實務上,冗長的偵審過程,卷宗堆積如山,個案久懸難結。其中有關執法人員之工作領域,「書記官」這個角色的存在,向來較未受到重視。吾人要替全國院檢的書記官們說句公道話,祈望能在這
士林地院一名李姓法官因案件壓力墜樓身亡,才引發輿論譁然,近日又傳出某法院書記官過勞,導致蕁麻疹發作,發燒住院最終敗血症併發肝腎衰竭過世。依法務部統計年報,近三年告訴、告發等刑事案件,為十年前二倍有餘。日本人口為我國五·四倍,然直接向檢察官告訴、告發之案件僅有我國四分之一,顯見如何處理我國司法濫訴問題
士林地院法官,因案件壓力過大不幸墜樓身亡,如何有效解決法官案件壓力過大的問題,乃當務之急。依司法院統計處數據,地方法院近幾年每年新收案件超過300萬件,其中多達50幾萬件須進入正式審判,2千餘位法官平均分擔下,每人每月分案20幾件。筆者身為在野法曹,很清楚這樣的辦案及結案壓力會影響裁判品質,連帶損及
憲法法庭將於四月廿三日進行「死刑是否違憲」之訴訟辯論,「死刑存廢問題」涉及社會價值觀,甚至宗教哲學的理念層次。美國開國政治家傑佛遜在所著「聯邦論」嘗言:「政府的政策往往是要在『兩害權其輕』或『兩利權其重』之間作出抉擇,而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當今對於死刑存廢的爭議,亦可作如是觀。
行政院黨產會二○一八年二月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該案嗣提大法官解釋,大法官於二○二○年八月宣告黨產條例全部合憲,追討不當黨產是實現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重要手段,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至今仍停留在「準備程序」的階段,尚未開庭,連帶婦聯會三八七億元勞軍捐收歸國有案的行政訴訟也跟著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國民黨召委吳宗憲強推下,藍白的「國會改革」法案廿案全數條文保留,期間民進黨立委提出高達四十次的「散會動議」均遭否決。民進黨團認為,藍白假改革、逐條不審查,猶如賽制不公的球賽。藍白仗勢國會過半,最後若強硬通過「藐視國會罪」及「質詢總統」等違憲法案,則大法官作為民主憲政守護者,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