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一審的奶嘴法官引用憲法四十四條所謂的總統「院際調解權」為其開脫,飽受法界質疑與批評。現在案子來到了高等法院,就在決戰前夕,各路擁馬的司法暗樁,再度動員起來。馬的律師團強詞奪理,畢竟是律師的天職,但有些學者披著學術外衣,卻也跳進政治泥淖,不惜昧著學術良知,用一些缺乏常識的詭辯,意圖混淆視
林憲同/律師媒體稱:陳長文律師將擬稿暨由馬英九領銜連署提出「『公投』增訂刑法妨害司法公正罪」。社會評論均認為:陳長文是在暗批監委陳師孟將會涉入「妨害司法公正罪」,暨為挽救陷溺司法訟累的馬英九,創造二審續判無罪的社會氛圍。然則,馬陳二人所提公投議題,根本是悖離我國憲政體制及牴觸刑法理論,完全不能成為合
美籍作家劉宜良(江南)在舊金山被國民黨特務謀殺,當時的情報局長汪希苓出面頂罪,被關進景美看守所一幢洋房。他安排黑道把江南「斃」了,大概沒錯,但問題是誰決定開殺戒?汪希苓的回憶錄「破局.揭祕」,沒有揭露「誰決定」,使這本書減色。「破局」選在蔣經國去世三十週年出版,明顯用意是在替蔣經國和自己撇清,讓汪敬
林憲同/律師馬英九有兩件刑案目前繫訟司法程序中:一是台北地檢的「三中(中視)背信案」;二是高院馬王政爭的「洩密案」。馬英九的應對策略是:前案採取程序性聲請移轉管轄;後案則臨訟編造「憲法第四十四條『院際調解權』」,做為抗辯。以上顯示馬英九根本不敢誠實面對司法,本文將此現象稱為「馬英九的『司法恐慌症』」
台獨與促統都是主張,都是言論自由,唯付諸行動上,中共既敵對台灣,反對台獨,那麼台獨就沒有通敵的問題,促統合於中共要求,當然有通敵問題,造成國安危機。王炳忠涉共諜案,目前雖為證人,但被搜索後,有如點燃小政治火藥庫,藍營與中國可謂火力一致譴責,中國國台辦發言提升到統獨,國內藍營則重在有否人權違犯,也就是
為追查慶富獵雷艦採購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一口氣成立兩個「文件調閱小組」。態度看似積極,實則唬弄國人。因為經驗顯示,重大國政事件,當立法院成立「調閱委員會」或「調閱小組」時,即代表案件將石沉大海。遠的不說,近五年來,立法院所成立的「調閱小組」,包括「憲兵濫搜案」、「浩鼎案」、「服貿案
費學禮(Richard D. Fisher)/國際評估與戰略中心(IASC)資深研究員「二○四九計畫室(Project 2049 Institute)」分析師易思安(Ian Easton)在他十月初推出的新作《中國侵略威脅》(暫譯,The Chinese Invasion Threat)中示警,中國
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案,一審法官是唐玥,二審法官是周政達;大家要好好記住。其實黨國法官多不可勝數,要一一列名,恐怕系列專書也納不下。但是柯對馬案,則是剛出爐的最佳反面教材。先談荒謬之一。其實高院法官重重打了地院法官大耳括,也可以說周政達狠狠修理了唐玥。不只是唐玥替馬脫罪援引的憲法四十
高等法院判決馬英九教唆洩密案無罪,各界譁然。其中,判決理由引用「總統制」等憲政論證,作為馬英九洩密無罪的藉口,形同認證總統有權介入偵查中個案,這種毫無權力分立及民主法治觀念的判決,簡直是國際笑話。高院判決稱,「我國總統非虛位元首,雖社會大眾與法政學者,常稱我國憲政為雙首長制,但實際運作上,行政院院長
立委柯建銘自訴馬前總統洩密案,經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致以無罪確定。如此的結果,或有來自於審判者的主觀認定,卻也有案件被割裂審理的因素使然。於二○一三年九月政爭期間所爆發的洩密情事,於一開始,立委柯建銘即先行自訴當年九月一日的教唆洩密罪與九月十一日的加重誹謗罪,並為台北地院所受理。至於其他,如馬前總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將於本週六(十二日)進行最後階段的總結會議,由蔡英文總統親自主持,定奪近百項議題,送交相關單位完成執行及立法程序。然而,綜觀所有議題,卻發現「司法的轉型正義」竟被眾人遺忘,並未受到這次國是會議的重視。當司法改革遺忘轉型正義時,代表威權主義色彩仍將籠罩我國司法領域,讓所有改革功虧一簣。
過去二十多年來,我國刑事訴訟法制經歷了不少革命性的修正,檢察官手中原有的羈押權、搜索權,甚至是監聽權,乃先後回歸法院,人民受憲法保障之基本人權,亦因前述法制修正而獲得較完善的保障。然而,在現行刑事訴訟法制中,卻仍存在人權保障的化外之境。為能確保刑事被告到庭接受刑事偵審程序,以實現刑事司法正義,各國刑
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近日因涉嫌侵占中影資產,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隨著這起案件重啟調查並有所進展,意外抖出特偵組當年疑似「吃案」的醜聞:一名自稱最初負責承辦中影案的檢察官指出,特偵組主動要求他移轉調查權限,事後居然逕自以「查無不法」簽結,並無視該名檢察官提出新證據,說明有重啟調查必要性的後續行動。
上周四日本統合幕僚監部(類似我國參謀本部)發布:偵獲八架轟六(H-6)轟炸機結合電子干擾機及電子情報收集機以不同方向,繞經台灣東部海域進行遠海長航訓練。國防部雖於隔日中午首度公布經國號戰機監控轟六轟炸機的照片,獲得輿論一致的肯定;但網路流傳一段疑似我空軍戰管人員要求解放軍軍機飛離我「防空識別區」(A
針對前總統馬英九所涉及的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再次開庭,並將於七月七日言詞辯論。而此次馬前總統律師團的辯護策略,乃以憲法的總統特權來為正當化理由,更提出憲法學者,尤其是前大法官的意見書為論述依據。只是根據憲法及大法官解釋,洩漏偵查資訊,果真屬總統的特權?
托克維爾兩百多年前美國制憲先賢在辯論「美利堅合眾國憲法」時,將平等、自由、人權等價值納入中央與地方權力分享、人身權利保障,以及三權分立、相互制衡的憲政體制當中,最後更發展出司法獨立的可貴憲政慣例。「憲政主義」、「法治」和「自由」是支撐美國這個偉大國家的基石。
李忠憲、林盈達、林宗男/成大電機系教授、交大資工系教授 、台大電機系教授行政院院會剛剛通過資安管理法的草案,在這個什麼都上網的時代,這個法案象徵著政府邁向未來資訊現代化國家的重要里程碑,是一個進步的法案,可以大幅提升資安管理的涵蓋率。但是外界仍有一些不同的聲音,這些論辯主要有幾個部分,第一個部分,這
二○一四年八月高雄氣爆期間,全國忙於救災,但特偵組竟趁亂簽結馬英九三中案,當時引發法界批評特偵組「心態可議」,質疑趁亂簽結是「規避監督」。昨媒體報導,行政院黨產會追查中影土地案時,果然發現國民黨人士證稱「當時差點收不到錢」等語,且交易案主要決策者馬英九,竟從未被特偵組傳訊,因此黨產會最快本週彙整相關
美國前眾議員索拉茲的夫人Nina Solarz,應FAPA之邀,四月八日對華府台灣鄉親發表演說,談到一段往事:一九八四年索氏夫婦訪台,在那個封閉的年代是大事,當時僅有的三家國營/(國民黨)黨營電視台都到場。很好笑(悲哀)的是,當索拉茲稱讚台灣的經濟奇蹟時,三台的攝影機都在運轉;當議員話鋒一轉,希望台
國安會諮詢委員李德財日前表示,政府透過推動3x3x3國家級資安戰略,來確保國家安全,並且加速數位經濟發展。政府正視資安值得肯定,只是母法「資訊安全管理法」原計去年底要拚過三讀,目前仍不見其進度。面對未來的科技發展,一部強大統合國家資安戰略的確有其必要,但由於其強大的資安管理能力勢必侵害到人民的基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