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布自4月1日起調漲電價,夏月最高級距金額由每度7.69元調漲至8.46元,非夏季則由每度6.03元調漲至6.63元,租屋族憂心恐將引發房東藉機調漲租金或收取超額電費的電價上漲「蝴蝶效應」,新北市地政局提醒,在契約租期尚未結束前,房東不得藉任何理由調漲已
近年來房地價格高漲,購屋若能獲得優惠價,是不少消費者盼望期許。稅務專家卻提醒,民眾向建商購買房屋土地並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產權登記,日後出售辦理房地合一稅申報時,必須注意取得成本的申報金額是否正確,若簽訂契約後,房地買賣總價款有發生減價或折讓,應以實際支付價款金額(即減價或折讓後的餘額),作為取得房地的成本辦理申報,否則查獲需補稅與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