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現,某條路上的機車專用道都是違停的汽車,想繞路避開也不行,因為旁邊地上出現「禁行機車」4 個大字,機車騎上去恐怕會吃上罰單,讓他無奈直呼「台灣的機車是不是該加裝翅膀了?」照片一出也引發網友熱議。
自從開放民眾拍照檢舉交通違規以來,「檢舉達人」成為許多用路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存在,近日交通部有意縮減民眾檢舉權限,未來可能只有情節重大的違規事項,民眾才能檢舉。
彰化縣北斗鎮一林姓男子,日前行駛福興鄉員大排平面道路,在變換車道時有打方向燈,但車子未完全進入隔壁車道即停止閃爍,這一幕被車後檢舉人目擊尾隨其後,50 秒後上西濱快速道路,同樣情況再發生,「不到 1 公里,45 秒內檢舉 2 次」
葉姓女子開車從國道 1 號下頭份交流道,於外側車道變換到出口減速車道,及由出口減速車道再變換至出口減速右側車道時,未打方向燈,被其他用路人截取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葉女被警開 2 張罰單、各罰 3 千元。葉女不服提行政訴訟,法官審理認為,苗栗監理站就此 2 件違規行為予以連續處罰,有違比例原則,顯有過苛,判第 2 張罰單撤銷。
許多停車場設有婦幼停車格,若未領有許可證卻停在格內,可被處以罰鍰,有民眾在臉書抱怨,近日在雲林西螺服務區看見有白色「神車」無證違停婦幼停車格,向車主提醒竟被嗆聲「你檢舉吧,我沒差。」網友看到該車感嘆「難怪不怕罰」。
台灣道路經常出現汽機車搶道亂象,立委邱顯智今天在交通委員會指出,現有車道邊線與車道區隔線常讓用路人混淆,導致機車騎士經常無意識騎出邊線外
趙姓車主因車停放在紅線上挨罰 600 元,他不服,興訟主張:「車被人移置前方 5 公尺處紅線外」,撤銷應罰單。台北地院認為,趙男未提出證據證明遭人移車,判他敗訴。可上訴。
近期社群軟體及通訊軟體流傳「下雨天沒開車頭燈,109 年 6 月 30 日才修正,要罰 1200 元」,但實際上「下雨天未開車頭燈」罰則為既有規定
桃園市私立元智大學附近的遠東路平交道,8 月 25 日的下班時段,估計 20 多輛機車在平交道「噹噹」聲響後,集體闖平交道,結果被守候平交道的專業「檢舉人」拍攝影,共擷取其中 10 位闖平交道違規明確騎士照片,直接向鐵路警察局檢舉
比吃罰單更令人不爽?有網友在臉書 PO 文抱怨,他收到 1 張違規停車罰單,檢舉人竟豎起大拇指與他的愛車合照,讓他看了感到非常無言
台中市烏日區一名林姓駕駛 7 月底收到一張 1200 元罰單,內容是民眾檢舉行車開霧燈,未依規定使用燈光,林姓駕駛表示,檢舉人說是開霧燈,但實情卻是他是開「晝行燈」,為原廠配備,一開車晝行燈就會亮,而一般汽車必須大、小燈都開啟後才能開啟霧燈,而從檢舉照片看,大、小燈皆未開啟,霧燈根本不可能打開,警方開單都不謹慎求證嗎?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即日起推出新措施,交通違規民眾可直接線上查詢交通違規照片,節省民眾還要向舉發單位申請查詢照片的時間。
台灣交通事故層出不窮,但若人人皆能遵守交通規則,就能減少很多事故。有網友自稱「檢舉魔人」,說自己專門檢舉交通違規,今年更已高達 7000 件,自己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讓街頭能安全舒適。此話一出,讓網友們一面倒的讚賞「台灣有你真好!」
近來有歐系進口車車主,因為在國道上切換車道超車,因為方向燈只閃三下,被檢舉達人鎖定未完整使用方向燈,而遭警方開罰。也讓民眾這時才意會到,原來方向燈的設計,其實是有兩段式設計的。
蕭姓男子駕 BMW 行經國道一號南向林口交流道前路段,疑錯過交流道,竟然連切 3 個車道,從中內側車道切到外側車道,直接撞上陳姓男子的小貨車,不僅自己右側車頭全毀、小貨車左後輪爆胎,所幸無人受傷
林男因機車停放在汽車格內挨罰 600 元,他不服提告主張,機車原本停放在機車格內卻遭他人移車,故不該對他開罰。但台北地院基於他無法證明主張,判他敗訴。可上訴。
屏東縣警局交通隊公布今年前 5 個月交通違規檢舉熱點排名,第 1 名為假日車多壅擠的台 1 線枋寮段
民眾檢舉違規停車件數居高不下,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檢舉專區內,全市一至四月的前十大違停熱點總數多達一萬三千七百餘件。
「檢舉魔人」提供行車記錄器影像向警方檢舉,遭警方 3 分鐘內連開 4 張罰單,其中有 3 張都在同一時間
高雄市一名周姓男子 20 年與前妻關係甜蜜時,前妻送他價值 2、 300 萬捷豹 JAGUAR 名車,未料婚後爭吵不斷,最終離婚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