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提米絲計劃」實現載人登月美國國家太空總署(NASA)的「阿提米絲計劃」(Artemis program),目標是重返月球並建立長期科研基地,並為未來人類登陸火星鋪路。作為該計劃的一部分,日本汽車龍頭大廠豐田汽車(Toyata)自2019年以來,就一直與日本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JAXA)合作,開
為降低機車騎士上路風險,交通部公路局推動機車道路安全駕駛訓練,讓新手騎上馬路前,先有道路駕駛經驗。公路局局長陳文瑞表示,去年有十四家駕訓班業者提供道路安駕訓練,今年規劃方向是設立道路安駕訓練的駕訓班成長一倍、安駕訓練時數再延長兩小時。機車考照制度沒有包含路考,導致許多新手駕駛的行車觀念未必正確。公路
楊姓男子2年前無照駕駛砂石車,在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苗栗通霄路段,撞上進行測量作業的工程車,造成2名工人死亡。楊男酒測值為0,稱是撿打火機釀禍,但他的尿檢報告顯示96小時內有吸食安非他命毒品,苗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楊男毒駕與車禍肇事有因果關係,依毒駕致人於死罪,判他6年徒刑;吸食二級毒品罪則判5個月。
鳳小岳今天出席輪胎品牌新品記者會,談到在Netflix新影集《愛愛內含光》的床戲,相較其他人的床戲,並沒有太過激情,坦言一開始和導演討論到的角色是「紅杏出牆的神父」,後來拿到劇本才知道角色被調整,且他追求自然,床戲前不刻意健身來追求身材,他說:「我喜歡均衡的身材,肌肉、脂肪都要有。」但他透露8歲兒子
正值年末尾牙餐敘旺季,警方針對酒駕加強查緝;台南洪姓男子7日傍晚在永康區開汽車酒駕,復興派出所攔查,開單扣車,他不信邪,換騎機車酒駕,又遭逮獲,再度被開單扣車。永康分局復興所員警陳彥廷昨天下午5時許巡邏行經勝學路,見1名汽車駕駛中打開車窗吞雲吐霧,立即上前攔查告誡,未料經酒測發現50歲的洪姓男駕駛酒
金門縣金湖鎮昨天(5日)發生嚴重車禍,雲姓男子開行經金湖國中前十字路口疑搶黃燈,與開車張姓女子發生碰撞,雲男一度夾在駕駛座動彈不得,傷勢嚴重,警方呼籲交通安全,應遵守路權。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說,5日下午近4點,20歲雲姓男子開車於金湖鎮士校路由金門高職往金湖國中,行駛到太湖路口時,搶黃燈與斜對向6
郭姓男子酒駕自撞,副駕駛座友人頂替但事後自首,地院雖認定郭男有喝酒,但缺乏警方酒測值,有可能超速發生車禍,認定罪證不足,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則指他受酒精影響,已達不能安全駕駛而肇事,改判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檢方指出,2021年6月間凌晨3點多,郭男在屏東縣新埤鄉住處喝酒後,開車載侯姓友人到潮州鎮
55歲賴男今年1月酒駕BMW逆向撞死69歲蘇婦,為士林地院首宗適用國民法官法制度的案件,合議庭考量蘇婦家屬心情,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制;全案審結,認賴男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對他判刑6年。賴男是在今年1月30日晚間7時許,酒駕行經新北市汐止區汐平路一段往汐止方向途中撞死蘇
元旦連續假期即將到來,台中市東勢警分局轄內東勢、石岡及新社區皆為著名的觀光旅遊景點, 東勢警分局為因應民眾連假出遊的車潮,規劃元旦連假交通疏導勤務,從12月29日16時至明年1月1日24時止,4天連續假期將在各重要交通路口,加強交通疏導,並建議要走國道1號北上的駕駛人,可以改走台3線東蘭路銜接卓蘭大
立法院今(18)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條文修正案」,修訂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以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40萬元以下罰金。三讀條文明定,有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可處3年以
高雄市今年11個月來檢舉違規停車共裁罰21萬餘件至少6300萬元,以騎樓停車為大宗比例過半,前三名左營、三民及鳳山區最多;交通局表示,騎樓停車深夜時段不妨礙通行,警方以勸導代替舉發,另可勸導免予舉發區域、時段或期間,市府盤點中尚未公告。民眾自家透天厝騎樓停車頻被檢舉、甚至挨罰引發爭議,今年1至11月
往返屏東、高雄的重要幹道雙園大橋,今天上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輛轎車遭後車追撞後,擦撞另外車道的小客車,並回轉撞向分隔島,撞擊的瞬間太過突然,且撞擊力量大,車上女駕駛嚇得驚叫,雖有頭部受傷情形,所幸並無大礙。東港分局今天上午獲報,在雙園大橋新園端北上車道發生交通事故,員警前往現場發現,35歲洪男駕駛
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毒駕修正案,重點:一、增訂第一八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採抽象危險犯立法模式,即行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如經檢測所含毒品、麻醉藥品符合行政院公告之品項達一定濃度以上者,可處三年以下徒刑、併科卅萬以下罰金。二、修正第一八五條之三第一項第四款,在行為人有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
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明定駕駛人的尿液或血液,只要驗出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物、或代謝物達一定濃度就成罪,毋須再證明「致不能安全駕駛」才犯公共危險罪,最重判關三年;毒駕致人死傷,最重判刑十年;十年內再犯且致人於死,最重處無期徒刑。
施用毒品後駕車,造成無辜民眾傷亡,但過去須證明到「吸毒確已影響駕駛」的具體危險犯,才能依毒駕科以刑責。為了擴大處罰,法務部提案修正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改採「毒品濃度達一定數值」就可處罰的抽象危險犯,昨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務部表示,將盡速與衛福部研議各毒品濃度值,陳報行政院公告。
毒駕釀無辜民眾傷亡,但過去須證明到「吸毒確已影響駕駛」的具體危險犯,才能依毒駕科以刑責,為擴大處罰,法務部提案修正刑法第185之3,改採「毒品濃度達一定數值」即處罰的抽象危險犯,今天(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務部說,將盡速與衛福部研議各毒品濃度值,陳報行政院公告。
「毒駕零容忍」成社會共識,立法院會今(8)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明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若有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的品項及濃度值以上,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死傷,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中西區中正路、府前路31路口 試辦1個月成效良好 違規僅4.2%南市十月底試辦中西區中正路、府前路不強制機車兩段式左轉,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及路口直接左轉,同時保留待轉區。市長黃偉哲昨日表示實施效果良好,宣布擴大試辦,歡迎民眾建議路段,獲得熱烈反映支持。
高雄鳳山警方今表示,林姓男子涉嫌酒駕,搭載女姓友人遇警攔查,主動坦承是酒駕通緝犯,不過下一秒又被員警抓包酒駕上路,警訊後除了解送台南地檢署歸案,也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鳳山警分局文山派出所警員劉晧品、呂昱宏前晚巡邏行經鳳山區鳳松路與建國路二段,發現50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車搖晃,警方上前攔下盤
高雄某科技公司邱姓董座服用安眠藥開車上路,途中涉嫌撞死女騎士,被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徒刑3年2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考量他賠償600萬元和解,與一般酒駕、毒駕肇事有別,改判徒刑2年,緩刑5年。判決書指出,邱男曾因酒駕,獲檢方緩起訴處分,並在2019年11月底確定。2022年5月9日上午8點多,邱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