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檳榔攤女員工與吳姓男子相約喝酒,黃湯下肚後還去汽車旅館「續攤」,8年後某日女子整理房間,發現一張沾有吳男精液的衛生紙,驚覺當晚喝到斷片遭性侵,不甘受辱提告。不過法官發現衛生紙只有吳男DNA,卻沒她自己的,也無其他證據證明遭性侵,判吳男無罪。
高雄市任軍職的楊姓男子,新婚3個月就利用休假日和呂姓女同袍開車出遊過夜,林姓妻子獲知後,不動聲色夥同多名友人,一路跟車到南投一處停車場,目睹兩人親密牽手出遊,對呂女提告求償100萬元,橋頭地院判賠30萬元,可上訴。原告林女主張,她與楊男去年1月18日登記結婚,去年6月3日先生和呂女一同出遊在餐廳及停
基隆市警察局督察科近日接獲情資顯示,第一分局副分局長劉舜賢疑與一名女性友人發生婚外情。督察科立刻啟動自檢程序,警局也先將劉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現正偵辦釐清中。中央警察大學58期畢業的劉舜賢曾擔任基隆港務警察所老碼頭等所長、宜蘭縣警察局三星分局副分局長、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第二組組長、第二分局副分局長
中國前外長秦剛與香港鳳凰衛視女主播傅曉田疑似私生子一事引發軒然大波,內幕日漸浮出水面。據海外中文媒體人何頻4月22日的影片節目透露,去年4月,傅曉田從美國坐專機回到北京後遭有關部門「伏擊」,孩子也被帶去做DNA鑑定,結果證實,傅曉田所生孩子與秦剛有關,對於這一爆炸性醜聞,中共最高領導人習近平勃然大怒
李姓女子因丈夫有婚外情,雙方協議離婚;但離婚一年後,李女與前夫聊天才得知與導致雙方離婚的「小三」杜姓女子在她與丈夫婚姻存續期間,有發生性行為並生下一子,對丈夫提起請求認領子女訴訟。李女怒告杜女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苗栗地方法院判賠40萬元。
任職南部某大學的蘇姓女教授,被老公的友人目擊開車載著男學生,在高鐵站外的停車場跨騎激吻,友人偷偷用手機錄下並向蘇女老公告狀,老公私下蒐證,又找到兩人互表愛意的對話紀錄,老公氣炸訴請離婚,並向蘇女提告求償50萬元,法官認為女教授已侵害配偶權,判她應賠20萬元。
高市陳姓婦人在丈夫死後,與認識十多年鄰居宋男有染,時間長達3年多,宋妻竟被蒙在鼓裡不知情,憤而提告求償,宋男偷吃後還落井下石,說陳婦曾要求他離婚,橋頭地院簡易庭因而判陳婦賠償10萬元遮羞費。據了解,宋男與小三陳婦位於岡山區住處,雙方相距不到200公尺,並為認識10多年的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