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力挺中生納保,不只認為反對黨「小氣」,還認為蔡英文雖支持卻沒誠意,因為立院不修《兩岸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只要將中生來台「停留」改為「居留」就能解決。這不僅流露出「貴中生、賤台人」的思維,更洩了馬英九的底:法律不是維繫公平正義,而是專為特定人士解套用的!
第五十二屆金馬獎頒獎典禮甫落幕,由侯孝賢導演的《刺客聶隱娘》獲得多項大獎,堪稱是最大贏家。然而侯導在得獎的同時也表達了自己六十八歲了,還剩十年的時間可以拍片,並且和他工作的夥伴都已超過二、三十年了。一番話,讓人看見國片當前險峻的處境。一、現在科班出身的少有實際拍片歷練,難學到拍電影的臨場經驗。
唸法律的人都知道,適用法律時,先看憲法如何規定(少用),再依序看法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若皆找不到答案,則上窮碧落下黃泉、找東找西找判例。若判例找不到,則再找判決或相關解釋或學者意見。判例在司法實務上,雖非法律,但有實質拘束力,因為法官適用法律時相信判例,除非判例被廢棄,若不採判例、實務上往往會經上
法律白話文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是由楊玉欣立委(下稱楊委員)與其他31個委員所共同提案,目的有二:一者是貫徹病人自主意願,二者是要保障醫生。法律白話文有幸獲得楊玉欣委員邀請旁聽公聽會,為公聽會法律爭點部分之辯論撰寫業配文白話說明文一篇,以利大家容易掌握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的立法目的以及相關爭議所在,並希望
林廷輝/新台灣國策智庫副執行長2015年9月17日,美國國防部主管亞太事務的助理國防部長施大偉(David Shear)指在國會聽證時指出,美國軍艦自2012年起皆未進入具主權爭議的南海島礁12浬範圍內航行,但一直在該區展現維持區域航行自由的決心。但就在9月25日歐習會結束,習近平主動宣稱中國並無意
針對日月光公開收購25%股權,矽品解讀為惡意購併,並引進鴻海作為策略合作對象,所交換股份「剛好」高於日月光收購股份。並決定以9月16日為停止過戶日,「剛好」使9月22日後5個交易才能交割的日月光,因閉鎖期規定無法取得參與股東會之通知。 報載日月光以民法第148條誠信原則、第184條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近日媒體上報導,有個女學生把陌生男子寫給她的信件公開,理由是說這位男子寫信騷擾她,為了不讓其他網友受害,所以在網路上公開這件事情,男子先是對於女學生和網友提起公然侮辱與殺人罪的告訴,但都失敗,認為基於保障言論自由的立場,不算侵權。但在著作權的部分,女學生卻遭高雄地院法官判決構成侵權,要賠一萬一千元,
蔡志宏/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苗栗地方法院法官陳文貴認為刑法上通姦罪違憲而提出釋憲聲請,此項議題,不僅是憲法問題,也為社會大眾所關心。同為法官,我在刑事庭任職時,也遇過相同問題,也曾掙扎過是否應就通姦罪及相姦罪,聲請釋憲。但當時因大法官早已作成釋字第五五四號解釋,認定通姦罪並未違憲而作罷。如今距離釋字第五
林翠儀日本設計界本週發生了一件大事。2020年東京奧運籌委會宣布撤銷在7月公布的奧運會徽,理由是這張「T」字的logo被質疑抄襲,而且事情發展1個多月以來,不論是籌委會或設計師佐野研二郎本人都無法說服質疑者,深陷抄襲的泥沼,在網路上遭到猛烈的圍剿,最後由佐野本人主動提出撤銷要求,而籌委會也壯士斷腕,
民眾關心社會議題是我們所樂見的,然而關心之餘,了解一些法律概念,對於了解事情本質上的差異是相當有助益的。說起阿案和洪案,實在不得不提「行為不法」的概念。當一個行為不當的時候,或許是不法的,然而不法也是有層次的,可能是民事不法、行政不法,最嚴重時才會涉及刑事不法!
就在國人與媒體密集關注苗栗縣政府快要破產新聞,以及島上一些縣市政府停止煙火施放下,隔著台灣海峽的金門縣政府,竟逆勢操作大放福利好康。那就是只要設籍10年,經歷戰地政務時期,年滿55到64歲者,可三節分別領取1萬2千元慰問金。理由是在81年11月7日戰地政務終止期前,金門男女被國軍強制徵召為自衛隊員。
台北市一位離職約用勞檢員,向媒體陳情於受雇市府勞動局期間,賣力替在民營業主間稽查有無加班不給員工加班費,但政府自身卻帶頭違法。不但自訂內規有請領加班費時數上限,以及金額上限(3千元),超過部分只能採補休,沒休完便自我認賠。至於入帳長期能拖便拖,也成了慣例。
詐欺集團利用支付命令制度聲請法院核發支付命令,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取消支付命令之既判力。「支付命令」制度屬於「訴訟外紛爭解決途徑」之一,其優點為:1.簡易迅速;2.節省訴訟費用(債務人敗訴必須負擔);3.過濾無實體爭執的催收案件,讓司法資源有效運用於處理有爭執的訴訟事件。現今金融機構多利用支付命令制度
日前小模楊又穎疑遭網路霸凌而輕生,近日來引發廣泛討論關於言論自由在我國是否過於氾濫的問題。筆者認為,在國家民主化的過程中,民主的衝擊和過渡期是成熟必經的過程;誠如對一般人來說,走進便利商店時,並不會感覺格外珍貴,但對於正在服役中的人來說,走出營區看到便利商店的第一眼時,是會感動落淚的。自由,只有在失
新媒體世代這兩天社群媒體上沸沸揚揚的討論話題之一是新生代模特兒楊又穎的自殺新聞,根據報導,楊又穎選擇輕生,可能是因為受到臉書粉絲團「靠北部落客」(目前呈現關閉狀態)上網友們的霸凌。和一般臉書粉絲專頁不一樣的是,在多數「靠北系列」頁面上發言是透過 AnonyMonkey 的外掛匿名發言系統,而非直接以
王昌國/嘉義地院法官不久前,立委抨擊司法院無視核發支付命令寬鬆,確定後無救濟可能,淪為詐騙幫凶,主張應儘速修法,司法院則以支付命令能減輕當事人勞費、債務人有充分救濟管道等回應。支付命令是一種簡捷的督促程序,債權人不用打官司,只要依《民事訴訟法》第五○八條規定,具狀陳明金錢債權之數額,債務人收受若未於
相對於國民黨早期的共黨策動或台獨暴動說法,馬英九從官逼民反的角度承認政府有錯在先,才引起民反,似乎已經是一種進步,有必要反對嗎?首先,當然就二二八事件複雜多面的史實而言,尚有很多「官逼民反論」無法涵蓋的面向。戰後一年多的弊政造成事件初期星火燎原的暴動,比較合乎馬的說法,但是事件還有中期晚期,當時台省
十月廿八日,只要你進Google,就會看到一群小朋友舉牌對一個穿白袍的人說「THANK YOU, DR SALK!」原來Google doodle是在紀念第一個研發出有效又安全的小兒麻痺疫苗的沙克醫生一百歲生日。在有效的小兒麻痺疫苗問世前,美國一年有兩萬人得病,造成癱瘓,嚴重者死亡,或需要用鐵肺。雖
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去破壞我們的環境!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去傷害我們的健康!企業不得以創造就業增加外匯為藉口破壞環境與生態系統!政府不得以振興經濟為藉口容忍企業對環境與生態系統的破壞!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保家衛民。對於政府處理日月光及頂新的案件,大家是瞠目結舌,人心惶惶,更是無法理解我國行政及司法體制存在的作用
近來頂新集團於一年內發生三次食安問題,雖然高雄市政府已要求其停工,然而此一處分顯然不足以嚇阻黑心企業,在美國對於連犯三次之刑事犯罪,有所謂「三振條款」,亦即不得免除死刑或減免刑責,甚至應予加重,而目前政府之處置及立法,顯然無法有效解決問題,筆者建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