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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劉姓女子遭男同事妻子懷疑和她老公在辦公室搞曖昧,發現兩人互傳「好,愛你」、以及「兩頰通紅之笑臉貼圖」簡訊,人妻將劉女告上法院,指控侵害配偶權,獲判賠3萬元,可上訴。黃姓人妻主張,去年2月起,老公頻繁和公司劉姓女同事互通LINE訊息,經她告誡後,竟另開iMessage軟體暗通款曲,劉女傳完訊後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