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分潤議題將雙軌並進「台美二十一世紀貿易倡議」正式啟動,數位發展部長唐鳳昨接受廣播電台專訪時透露,台美數位貿易談判將觸及跨境大型平台的雙重課稅問題;此外,數位部將協調其他國內部會,推動媒體與數位平台的分潤工作。針對跨境大型平台帶來的衝擊,稅務與分潤兩者將雙軌並進。
數位發展部長唐鳳今(12日)受邀以視訊參與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網路治理論壇」下的「亞太區域網路治理論壇」,針對論壇關注的永續與節能網路政策議題,唐鳳分享台灣以數位轉型的方式推動減碳,例如數位產業署的「台灣雲市集」平台,讓中小企業可以更容易導入減碳計算、能源管理系統等相關雲端解決方案;另隨著台灣3G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正式啟動,數位發展部長唐鳳今天接受「寶島聯播網」節目專訪透露,其中的數位經貿談判將包含跨境大型平台的雙重課稅問題。此外,數位部並將拜訪其他國內部會,推動媒體與數位平台的分潤工作,兩者將同時雙軌並進。主持人周玉蔻詢問,Facebook(臉書)、Google這些境外平台在台灣吞下
台灣大(3045)合併台灣之星交易案,目前仍在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平會審核中,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表示,預計在12個月內與台灣之星完成整合效益,而在經濟規模帶動下,財務綜效最快1個季度就可看到,與台灣之星整併後,「新台灣大」財務表現勢必往上一階。
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今接受網路節目「新聞不芹菜」訪問,談到引起反彈聲浪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唐鳳雖未明確表態,但表示跨境大型平台應遵守當地社會的價值與規範,數位部也會協助數位平台與新聞業共榮發展。主持人黃光芹詢問唐鳳是否贊成數位中介法,唐鳳並未正面回答,僅表示數位中介法對於違法言論的監理,並非數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針對「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擬申請合併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擬申請合併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聽證會,時間訂在9月底或者10月初。NCC發言人翁柏宗今天(31日)於例行記者會表示,8月31日第1030次委員會議決議,鑒於二合併申請案涉及民眾
在社會各界期待下,數位發展部昨日掛牌成立,主導電信、資訊、資安、網路與傳播五大領域。首任部長唐鳳表示,數位部的角色不是裁判,反而是擔任教練的角色、幫助各產業共榮發展。對此,學者提醒,數位部未來將面臨法規制度及資安防護兩大挑戰。為何要成立數位部?總統蔡英文曾表示,「台灣經濟要維持發展動能,推動數位轉型
在業界高度期許下,數位發展部今(27日)成立,主導電信、資訊、資安、網路與傳播等5大領域。首任部長唐鳳表示,數位部的角色不是裁判,反而是擔任教練的角色、幫助各產業共榮發展。學者指出,數位部未來將面臨法規制度及資安防護等兩大挑戰。為何要成立數位部?總統蔡英文曾說,「台灣經濟要維持發展動能,推動數位轉型
數位平台巨頭使用媒體內容獲得龐大廣告利益,卻未合理分潤給媒體,嚴重損害媒體業生存權,在全球引起重視。數位發展部今成立,外界關注是否會處理媒體與平台分潤問題,首任部長唐鳳雖未明確表態立場,但表示會密切關注跨境大型數位平台的議題,將與雙邊密切討論。
NCC舉辦數位中介服務法(中介法)草案3場座談後,因引發質疑聲浪、只好緊急踩煞車;中介法迴避平台的經濟管制、重點放在內容管制,NCC不願觸碰平台壟斷的蛋糕、卻被蓋上箝制言論自由的布袋,也算是活該!中介法原意是「確保國家安全及維護社會秩序」,明定「數位中介服務自由流通之權利」,除了人性尊嚴之保障、國安
NCC今天舉辦「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第3場公開說明會,包含PTT、LINE、Meta等大型線上平台皆與會表達意見。許多業者抱怨草案對於納管對象的定義太模糊,質疑是否連電子商務、線上遊戲平台都受到中介法規範,希望NCC能有更詳細的評估與說明。NCC回應,中介法規範主體不是以事業別分類,而是著重業者提供
缺乏經濟管制 空有公私協力和治理 將難以落實規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六月底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昨舉行第二場說明會,與會專家大多肯定NCC出手規範數位平台,但問責機制仍顯不足;NCC前委員何吉森批評,中介法幾乎都針對內容管制,缺乏經濟管制,例如新聞分潤、大型平台利用演算法蒐集個資等,草
新聞議價一定要做「台美二十一世紀貿易倡議」談判即將登場。學者呼籲,談判應觸及跨國數位平台的問責機制;美國正在處理數位平台壟斷,台灣政府不僅要公私協力,更要與美國政府合作監管數位平台,而「新聞議價是一定要做的」,更應與美合作,在美國政府的支持下,奠定與平台談判的基礎。
台灣與美國即將啟動「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談判,其中數位貿易談判有望優先展開,學者呼籲,談判應觸及跨國數位平台的問責機制;美國正在處理數位平台壟斷,台灣政府不僅要公私協力,更要與美國通力合作,聯合國外力量監管數位平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盼以公私協力和治理的精神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第2場公開說明會,邀集公民團體與學者專家與會。除了外界所關心的假訊息管制與專責機構外,專家也針對跨國數位平台的問責機制提供建言,還有學者呼籲,平台規範不侷限在中介法,更應納入台美貿易談判。
數位發展部將在二十七日正式掛牌,籌備工作小組昨向行政院院會提出報告,數位部成立後第一年預算員額為五九八人,即將接任數位部政務次長的李懷仁說,數位部將採用大幅提高約聘比例、工作經歷為主的進用機制,其中約三百人可以約聘方式進用相關領域專業專才,期盼吸引更多民間數位領域專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月底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今(11日)舉辦首場說明會,邀集連線服務及快取服務之中介服務提供者發表意見。外界質疑草案限縮言論自由,NCC綜合規劃處長王德威表示,草案只規範「違法內容」,而非有害或不當內容,因後者涉及價值判斷、有言論自由疑慮。
NCC︰採競爭法或著作權法 尚無定論NCC將於本週四(十一日)舉辦「數位中介服務法(簡稱中介法)」草案首場公開說明會,另於二十五日辦理一場公聽會。法律、企管、資管等跨領域的學者都建議中介法應納入媒體內容議價;NCC副主委翁柏宗回應,台灣要用競爭法、還是著作權法方式,尚未有定論,NCC持開放態度。
政府立法前 媒體公會可申請聯合行為豁免 與數位平台談判Google、臉書(Meta)等跨境數位平台本身未產製內容,卻藉由新聞獲得流量,獲取台灣近八成的數位廣告收入;而在地媒體花費成本培育記者、編輯,卻因不合理分潤致使廣告收入大幅萎縮,陷入生存危機。NCC近期推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並未觸及外界關
根據近日公布的「台灣網路報告」指出,有高達五十一%的網路使用者支持數位平台付費給新聞媒體,顯示「新聞有價」逐漸成為主流民意,不論是政府或數位平台都不應忽視;但包括Google台灣或臉書母公司Meta,都僅回覆還在了解數位中介法內容、不然就是不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