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媒體報導,Google已同意與澳洲、歐盟六國等新聞機構簽署協議,就刊出內容進行付費;加拿大政府也擬跟進向Google討公道,但台灣的政府機關對此議題似乎並不積極,導致報紙媒體因Google等跨國網路平台介入市場,吸走大量廣告,造成紙本報業廣告收入嚴重衰退。
江雅綺/北科大智財所副教授繼澳洲於二○二一年制定「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案」以來,加拿大政府於今年四月提出類似架構的「網路新聞法案」,英國政府也於五月提出要求超大型數位平台應與內容供應者訂立公平合理的付費條件,並強調這些要求未來也可能會成為法律。
針對自由新聞網所刊出,署名「陳立」的稿件:「習近平大外宣旗下的總編輯能適任公廣集團的董事?」 一文(以下簡稱陳文),針對文中提出種種質疑做出具體回應及說明。第一部分針對筆者在《端傳媒》的工作;第二部分針對筆者個人。第一,陳文質疑,《端傳媒》是由中共中央操作的大外宣媒體,「誰都可以批評,就是不能批評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