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被控對女助理舔耳、揉胸,被依觸犯強制猥褻罪起訴判刑,去年底高等法院認定宥勝有悔意,維持8個月徒刑,但給予緩刑5年,並須支付公庫200萬元,宥勝昨上午雖前往執行科,卻未帶錢繳納,面對媒體詢問,宥勝僅表示「一切按照程序處理」,並透過經紀人回:「尊重判決,履行責任,努力成為更好的人。」
宥勝(本名王宥勝)被控於2016年間對女性友人舔耳揉胸,他在二審期間公開道歉,也在庭上認罪、道歉,被高等法院判刑8月、緩刑5年,條件是判決確定後,須支付公庫200萬元。宥勝在收到判決書後,今也親自到台北地檢署繳錢,並透過經紀人回應:「尊重判決,履行責任,努力成為更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