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第卅七條規定,「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應下列召集:一、動員召集。二、臨時召集。三、教育召集。四、勤務召集。五、點閱召集」。一般而言,後備軍人在平時須接受後三項召集,其中「教育召集」為五至七天或十四天,「勤務召集」為廿日內,而「點閱召集」則為一天。
日前登山客李明翰獨走「能高—哈崙橫斷」探勘路線,摔斷雙腿,失聯三十五天,能幸運得救,幾乎全靠手機的使用。台灣四面環海,島上中間矗立中央山脈,上山、下海,本來就是值得提倡、鼓勵的國民正當休閒活動。而戶外活動,意外在所難免。因此,有必要檢視現行的「目視式」搜救方式,是否有改進空間?
「先生!先生!我知道你丟了東西很著急,但你先聽我說!」小市民站在店門口,警察拉高嗓門對他說:「你要不要等一天再報案?對,等一天看看,拿走你東西的人,睡醒就可能還你,你若告侵佔,到時不能撤,對他不太好。」小市民傻眼,心想:「你會為不認識的人設想,怎麼不會為站在你眼前的報案人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