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布生效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有關調查權之行使及聽證會之舉行,立法院對人民「開罰單」及其救濟程序之規定如下。該法第48條第2、3項規定: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國會改革的覆議案,雖經立院否決,惟如刑法第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是否有違明確性之爭,並未因此停歇。依刑法第168條,於法院審判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偽證罪的處罰對象,基於緘默權保障,並不包括被告。而此罪最
有立委在質詢國科會,有關全台科學園區於地震後設備恢復率,並要求其提供資料,致引發爭議。這也連帶牽動國會改革法案在總統公布實施後,對於企業機敏資料,到底如何保障之大問題。對於侵害營業秘密者,除有民事賠償責任外,依據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還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惟此罪屬告訴乃論,會使被害企業,以
長久以來,台灣總統的520就職演說就被認為須向北京表達善意,為什麼不是北京須向台北表達善意?畢竟這是台灣民主體制成功發展的喜事。一、賴總統520就職演說的兩岸政策意涵賴清德總統通篇520就職演說的特色是:台灣人民優先、民主自由優先、國家主權優先與和平繁榮優先,賴總統對全世界與中國已經發出堅定而清晰的
中國上週五大張旗鼓,公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此二十二條文件,凸顯中國意圖恐嚇台灣人民,侵犯台灣獨立主權,悖離雙方互不隸屬的事實。台灣人從這一文件,可看透中國絕非法治國家,法律只是一黨專政之下,用以專制統治的工具;與這樣的國家交流,不論旅遊觀光、投資經商、
前日,中國中共單方面宣布「懲戒台獨」,並稱若犯煽動分裂國家罪,最嚴重將處以死刑。事實上,北京當局對台灣這個民主國家完全不具司法管轄權,中共所謂的法律與規範對我國人毫無拘束力。顯而易見,此用死刑威脅台灣,為中國中共轉移境內經濟衰敗的慣用手法,及維護一黨極權專政,極度缺乏安全感,不斷強化各種國安法令及措
21日,中國國台辦聯同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與司法部,發布了《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此《意見》根據《反分裂國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對於「台獨」行為制定了嚴厲的定罪量刑標準。這一新法的頒布,不
行政院對藍白共推的國會擴權法案提出覆議案,上週五表決,在白營八席仍甘為「傅隨組織」下,覆議案以六十二票對五十一票遭到否決。與此同時,中國公布依法懲治台獨頑固份子的「意見」,台獨涉犯「分裂國家罪」,最高可判處死刑,並可缺席審判。此意見列出四種涉犯台獨的樣態,實際上已將九成以上具有本土意識的台灣人列入,
中國日前多個部門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意為「依法」嚴懲「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提供所謂的法律基礎。然而,雖然荒謬,但事實上它可以影響所有台灣人。首先,中國並非法治國家,如何定義「台獨」、「分裂國家」,並不需要有任何明文
中共6月21日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時間點恰巧為賴清德總統就職滿月之際,不免令人聯想中共此舉意圖對台施壓,特別針對中共當局認定的「台獨頑固分子」,對台實施法律戰。製造政治恐懼中共立法表面上宣稱是依法嚴懲「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然
6月21日中國公布「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其中針對推動臺灣加入國際組織、進行官方往來,以及在媒體上否認「臺灣是中國一部分」的行為,將依中國刑法第103條以分裂國家罪處罰,這一舉措顯示,中國正意圖透過缺席審判威嚇臺灣,並試圖營造對臺灣具有管轄權的假象,實質上政治目的勝
大家都上當了,被騙得糊塗了。中華民國的「立法院」並不等於英美的「國會」。中華民國的憲法是五權分立,「立法院」只是行使五權中的「立法權」,不可搶奪監察院的監察權(包含調查權和懲戒權);也不能搶奪或干涉司法院的司法權(包含調查、審判、執法行刑)。英美的憲法是三權分立,其「國會」有參議院和眾議院,其職權和
2019年的6月,香港政府宣布,將制定可對香港人民、甚至遊客,遣返祖國—中國審判的「逃犯條例」,震驚了國際。正當各界以法律或人權面,沸沸揚揚地在討論著這項條例時,本人早在同年的6月,就以亞太戰略格局的角度來審視此事,並投書媒體,篇名為-「被出賣的香港年輕世代」。文中點出,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極可能是
香港立法會於今年三月通過《基本法》第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後,接連有法官辭職。自2020年港版國安法實施以來,已有五位海外非常任法官辭職,這些辭職潮無疑對香港法治及整體施政形象造成極大負面影響。就在最近,香港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在英國《金融時報》撰
2020年3月,南韓揭發了一起震驚全球的「N號房」事件。犯罪集團利用加密通訊軟體,創建多個聊天室,並以收費的方式向會員提供女性遭脅迫拍攝的性虐待影片,受害者中包括16名未成年者,共計74人,會員數量多達26萬人。這一事件揭示了數位性暴力的嚴重性,也讓人們開始關注網絡世界中的黑暗角落。
捷克參議院首席副議長德拉霍斯率領科技部、貿工部、科學及教育領域重要官員及專家學者訪台,「捷克中心台北(Czech Centre Taipei)」昨正式開幕,副總統蕭美琴與會強調開啟台捷關係新頁,雙方擬深化兩國在教育、科技、半導體、供應鏈、文化、藝術等領域的合作,尤其是晶片方面的研發設計。
川普遭檢方起訴的 34 項罪名,包括偽造公司業務記錄,以掩蓋封口費報銷等,5 月 30 日全數被判有罪,成了第一個被定罪的美國前總統。川普將提出上訴,上訴法庭推翻原判的機率很大。但上訴二審這段時間會是在大選期間,川普必須以戴罪之身參加競選,判決結果是有可能影響到一部分中間選民的態度,所以在政治目的達
國會擴權法案三讀通過後,洋洋得意的立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高呼「廢除監察院」,國眾兩黨成立「在野特偵組」聲稱要查弊案。然而,不論一般是民眾、民代或公務員,知有貪瀆弊案或犯罪嫌疑者,都可檢具事證向檢察機關告訴、告發,由檢察機關受理、發動偵查權,就相關事證及人證調查,做出起訴或不起訴的處分,若經起訴,即移
母親節前夕,新北市三重區發生祖孫三代遭殺害的3屍命案,震驚社會。根據報導指出,張嫌初步承認,不滿在酒店工作的妻子劈腿,五月一日晚間到隔日,連續掐死陳女、岳母及三歲繼子三人,並在伴屍六天後,才帶著他跟妻子飼養的愛犬「糯米」逃亡。警方循線在12日上午於台中逮人。張男落網後坦承殺人,然而張男對於犯案手法的
立法院會5月28日三讀修正通過增訂刑法第141之1條,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參照憲法法庭見解,這個刑事法條應該屬於違憲立法。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針對侮辱公務員罪及侮辱職務罪案所下的判決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