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往AI(人工智慧)科技島的目標前進,唯在「國會擴權」的陰影之下,須留意AI與法律的互動,注意科技發展與基本權利侵害的問題,以及有關基本權利的國家保護義務的正常運作等。為此,茲摘述2024年4月出版《美國人工智能領域基本權利保護研究》(連雪晴著)的結語部分內容如下。
依報導,國會擴權法案,有違反憲法、侵害人權之虞,行政院7大理由提覆議,指出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違反立法院調查權,只能處行政罰,但三讀條文卻再課予刑責,有侵害人權之虞。查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指出,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
二○○八年聯合國大會指定每年六月八日為「世界海洋日」,次年展開首次慶祝,主題是「我們的海洋,我們的責任」。六月八日亦是我國二○一九年制定「海洋基本法所」規定的「國家海洋日」,旨在「為促使政府及社會各界深植海洋意識」。聯合國十五年前所訂主題「我們的海洋,我們的責任」,政府與社會各界有將「瞭解海洋、照管
二月一日新國會成立以來,立法院議場內的問政情形,大多數人民搖頭嘆息,立法院外面民眾群集抗議,並出現了被喻為「大罷免時代」將要到來,這是好現象,盼人民展現力量,來馴服那群擴權的「國會怪獸」。為探索立法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時,其救濟程序為何?兹將2009年12月出版《德國公法權利救濟制度》(劉飛著)第11
六四天安門事件三十五週年,曾經連續30年舉行大規模集會紀念六四的香港,如今在嚴厲的國安法管控下,只能隱晦哀悼這場悲劇。有媒體刻意將頭版開天窗,並在社論表示「唯有將段段文字化作空格子與一片白,以應對當前局勢」;另有獨立書店在張貼「35/5」後,遭警察上門登記顧客身分。
陳貽評我們在《【綠色人才領航地圖六】儲能專案經理年薪破百萬!有這三個能力老闆手捧現金爭取》中跟著儲能專案經理把儲能案場竣工上線運轉後,儲能每天要上台電的交易平台進行競標來產生獲利,替老闆工作賺錢。這時儲能專案經理多半重心已經擺在跑去忙別的開發案,而儲能系統百萬電池大軍每天上班總是會出問題的,需要像汽
藍白不顧十萬人包圍立院抗議,仍強推國會擴權法案,引起國際及國內法界高度關注。國際媒體英國《經濟學人》智庫重批「國會擴權及破壞權力分立,將重新評估台灣民主指數」;《金融時報》則直指擴權法案「為中國滲透台灣創造可乘之機」。國內法界目前有四份重要聲明,來自全國各大學法律系教授的一二○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全
1989年6月4日發生了震驚全球的天安門事件,數以千計的及平示威者遭到中共武力鎮壓,然至今中共仍然刻意掩蓋這段歷史真相,企圖抹去這重大事件,不僅是對死者及其家屬的不公,也反映中共對真相的恐懼及維護專制統治的手段。中共長期採取嚴格的資訊管控及審查措施,試圖遮蓋天安門事件的真相,他們不僅在國內嚴格禁止任
許育典/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立法院歷經三天三夜的表決大戰,國眾兩黨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五月廿八日完成三讀表決通過,包含總統須依序即時回答、增訂聽證權、人事同意權改記名投票、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廿萬元等關鍵條文。問題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第十五之四條規定:在總統
近日,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一席關於遊行民眾手機資訊的言論引發爭議;然而,政治對手見獵心喜進而指控,正凸顯擴權法案三讀之荒謬無理!在正常民主國家,政府要蒐集人民資訊時要注意應保障個人隱私,相關資料若要公開則要去識別化,此案爭點在於究竟所採用的群眾手機資訊是否含有可識別個資,其隱含的討論基礎是,行政
梁文韜/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中國國民黨及民眾黨聯手推動及迅速強行通過的「國會改革」是國會越權,所謂的「國會改革」主要是要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增加立法院的調查權和聽證權、藐視國會罪、強化人事同意權、立法院政府院長記名投票等共五項。這樣的「改革」在某程度上改變目前的憲政體制,這不只是政治改革的擴權問題,而
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中國大陸爆發一場反對共產專權的示威活動,數以千萬的學生和市民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聚集,要求民主、自由和反貪腐,然中共當局政府最終下令以坦克車暴力鎮壓,造成數百甚至上千人死傷,這場震驚全球的血腥鎮壓,被稱為「六四天安門事件」,也成為中國大陸歷史上極為重要的一頁。
5月10日中午,江蘇南通的一輛大巴上載著39名小學生、3名教師、2名家長,眾人盛裝打扮要去參加藝術節展演,卻在十字路口被一輛渣土車攔腰直撞。現場網友爆料說,有多名孩子當場失去生命。車禍發生後,學校和當局在第一時間做了這些事,1. 發布假消息維穩。南通市交警發布消息說,1人危重,1人重傷,6人輕傷。
這次的國會擴權法案,黃國昌仇恨值最高,成為人民的公敵。許多在立法院外集會的民眾,最想罷免的立委,就是民眾黨的黨團總召,也就是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黃國昌。目前由民眾集體創作的諷刺黃國昌的歌曲—《蔥師表》,各種版本的演唱衍生創作的點閱數,加起來可能破數百萬人次了。
一九九九年第三屆國民大會進行第五次修憲,因修憲議事程序濫用「無記名投票」,且有「散會動議未依規定優先處理」等明顯重大瑕疵,引發輿論強烈反彈。當時的大法官基於憲法精神,勇於處理政治問題,以釋字第四九九號解釋宣告第五次修憲內容違憲失效,彰顯「司法積極主義」。並在該解釋中確立了「民主共和國、國民主權、保障
第七十七屆世界衛生大會(WHA)本週在瑞士日內瓦登場,因中國施壓,台灣未收到邀請函。友邦提出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的提案也再度被拒絕排入議程。我們連續八年被排除在全球公共衛生政策的最高決策場合外,不僅是台灣的損失,更是世界的損失。在世衛大會場外繼續奮戰的衛福部長邱泰源說,我們參與世衛是「健康」,而非「
記者陳杉榮立法院國、眾兩黨團強行表決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這是典型「國會為刀俎,人民為魚肉」的違憲擴權法案,傅崐萁和黃國昌兩位黨鞭之所以這麼有底氣,就是有立法院長韓國瑜撐腰。韓國瑜幾年前鹹魚翻身參選總統,一再強調「莫忘世上苦人多」,未料他輕率敲下議事槌,
近期許多台灣藝人遭到中共政權的施壓,被迫在社交媒體上發文支援一中政策,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及憤慨,中共當局這種強制要求藝人政治表態已非第一次,不僅侵犯藝人的基本人權,也嚴重妨礙其創作自由,藝術家應當擁有自主發聲的權利,不應受到任何政治力量的干預或箝制。
有關於刑法認定犯罪及適用部分,必須要其有保護法益為必要,如同殺人罪是保護生命法益、竊盜罪是保護財產法益,然而藐視國會罪的保護法益到底是什麼?更進一步講藐視國會罪的保護法益到底正不正當?本文透過這兩個問題來判斷藐視國會罪到底有無正當性。就目前三讀通過的刑法141之1條,從體系來看是訂在刑法140、14
立法院藍白兩黨以極不符合比例原則(法案內容與過程的爭議性高,但討論時間短、社會共識低)的狀況下,在極短的時間內強推具有高度爭議、涉及立法院擴權、甚至本質上改變憲政秩序的「國會五法」,未來將使憲政運作進入更不確定與更多僵局的風險。制度對政治運作的規範,目的是降低憲政運作的不確定性,並且解決可能的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