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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法律系的張嘉尹教授在《到奪權之路——立法院如何「毀憲亂政」》一文當中,曾經提出一個主張:這是一個相當強勢的見解,相當於肯認總統在特殊狀況下對於法案握有否決權,可以藉由「拒絕公布」來阻斷法案生效,不用受《憲法》第72條「總統應於收到(法案)後十日內公布之」的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