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的憲法法庭很精彩,很多大德都有評論。下面這段可能是精華:尤伯祥問到總統如果不到立法院國情報告會怎麼樣?黃國昌坦言「什麼事也不能幹」。另尤伯祥也點名黃國昌回答「反質詢」的問題,因為黃國昌在答辯書上的陳述,在他看來,只是在「以問答問」,讓人看不懂。尤並且最後要黃國昌補交書面答覆,有極高的侮辱性
最近新聞才報導,台中市發生一位母親帶著2歲女兒的墜樓事件;無獨有偶,新北市也出現家庭悲劇,疑似父親殺害母親與不到1歲的兒子後輕生。試問2歲與不到週歲的孩子何其無辜?但當一個家庭必須以結束生命來面對困難時,這樣的父母又經歷了什麼樣的痛苦與煎熬?這或許才是找出解方的關鍵。
東吳大學法律系的張嘉尹教授在《到奪權之路——立法院如何「毀憲亂政」》一文當中,曾經提出一個主張:這是一個相當強勢的見解,相當於肯認總統在特殊狀況下對於法案握有否決權,可以藉由「拒絕公布」來阻斷法案生效,不用受《憲法》第72條「總統應於收到(法案)後十日內公布之」的拘束。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賴清德總統、行政院以及監察院,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刑法新增藐視國會罪等國會改革法案,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也火速在7/11號進行準備程序,一起來看看各方的意見吧!黃國昌:相對人的受通知權沒受到保障
隨著暑假來臨、氣溫持續升高,不少人紛紛湧向游泳池消暑降溫。然而近日流傳「游泳有可能被傳染菜花」的傳說,很多人因此有些害怕不敢去游泳池,但是游泳真的會讓人得菜花嗎?對此,泌尿科醫師戴槐青特別提出澄清與解釋。症狀多出現在手腳 菜花通常直接接觸皮膚才會感染
憲法法庭於7月10日召開國會擴權法案的暫時處分準備程序,立法院機關代表人黃國昌劈頭質疑憲法法庭未將聲請人書狀送達至立法院,害他必須主動聲請閱卷才能獲悉書狀內容,沒有保障當事人的聽審請求權云云。但其實早於行準備程序前,法庭早已將聲請人相關書狀上網公告,究竟有何程序保障不周、侵害他聽審權之虞,令人費解。
為了抵制罷免市長的浪潮,藍營找來一堆沒有投票權利的外縣市政壇名人,在街頭擺攤開講。有位年輕人在現場舉牌,卻被限定位置,有位婦人路過,竟然分局長親自出面惡言相向,還要求她限時離開否則要施以「保護管束」。年輕人和婦人只是行使公民權利,卻被當作現行犯,相信當下感覺很不舒服,更會感嘆「基隆怎麼越來越像香港」
憲法法庭○一七○召開國會擴權法案釋憲案的準備程序庭,僅先就有無作成暫時處分聽取意見,但準備庭中,檢視藍白立院代理人的不作功課,實深感遺憾,令人失望。民主國家,一切國政方針,一以憲法的運作為依歸,並非如極權國家一人說了算;而既是憲政法治為依循,憲法法庭的程序運作,實無異憲政的實戰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