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7年,中國對香港承諾的「五十年不變」,如今看來只是個空頭支票。隨著《港版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陸續出台,香港已經完全「中國化」,再也看不到「一國兩制」的蹤影。這種變化不僅對香港人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巨大的衝擊,也讓國際社會對中國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憲法法庭於7月10日召開國會擴權法案的暫時處分準備程序,立法院機關代表人黃國昌劈頭質疑憲法法庭未將聲請人書狀送達至立法院,害他必須主動聲請閱卷才能獲悉書狀內容,沒有保障當事人的聽審請求權云云。但其實早於行準備程序前,法庭早已將聲請人相關書狀上網公告,究竟有何程序保障不周、侵害他聽審權之虞,令人費解。
香港立法會於七月十日通過《二○二四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修訂七十三條現存法例中,約三○○個殖民地時代的字眼,例如將「總督」改成行政長官。多名議員於二讀時要求政府加速法律「去殖化」,因為相關字眼對年青人有洗腦的作用。總督一詞出於明代官制,管理多於一省之行政、民事與軍事。例如晚清北洋艦隊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