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小虹(化名)缺錢花用想找打工,張姓男子透過臉書得知此事,假冒仲介說要幫小虹介紹「爸爸活」,還說一次可賺9萬元,小虹心動答應赴約,結果和張男兩度發生性行為後,還沒拿到半毛錢,小虹媽媽得知此事報警,張男被依違反兒少法判刑1年。判決指出,2021年12月30日,小虹透過臉書發布想找打工的訊息後,
隨著智慧型手機及網路普及,每年暑假是兒少最容易因好奇而陷入數位性暴力的危機,南市最近就發生一名小六生被網友誘騙裸聊,遭側錄威脅,社會局特別提醒兒少及家長,使用手機和網路資源時要建立防護好習慣,謹記「三不四要」原則。南市社會局表示,「三不」包括不拍攝私密部位、不分享裸露照片、不隱忍惡意威脅;若不慎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