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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於7月10日召開國會擴權法案的暫時處分準備程序,立法院機關代表人黃國昌劈頭質疑憲法法庭未將聲請人書狀送達至立法院,害他必須主動聲請閱卷才能獲悉書狀內容,沒有保障當事人的聽審請求權云云。但其實早於行準備程序前,法庭早已將聲請人相關書狀上網公告,究竟有何程序保障不周、侵害他聽審權之虞,令人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