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會構成跟蹤騷擾? 跟蹤騷擾行為相當多元,大概可以分為以下8款:監視觀察、尾隨接近、寄送物品、冒用個資、不當追求、妨害名譽、訊息騷擾以及歧視貶抑。最常見的就是訊息騷擾,像是新聞報導中的楊姓男大生就是利用通訊軟體LINE、社群網站臉書、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送、發表訊息或貼文等騷擾她,地院勘驗訊息
2020年3月,南韓揭發了一起震驚全球的「N號房」事件。犯罪集團利用加密通訊軟體,創建多個聊天室,並以收費的方式向會員提供女性遭脅迫拍攝的性虐待影片,受害者中包括16名未成年者,共計74人,會員數量多達26萬人。這一事件揭示了數位性暴力的嚴重性,也讓人們開始關注網絡世界中的黑暗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