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租屋族權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於112年2月8日公布修正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住宅租賃契約出租人及承租人間視為具消費關係,如發生租屋爭議,承租人可依消保法相關規定提出消費爭議申訴、調解。又為避免租金補貼「看得到吃不到」,內政部去年6月14日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新增租約中「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之規定,以有效解決相關紛爭。
遷居台南多年的呂先生,因一直未回離島老家地政事務所,打算將祖傳土地之登記住址更新至現戶籍地,於是特別請假準備搭機返回老家辦理,沒想到霧鎖機場,班機取消,急得像熱鍋上螞蟻打電話求助,該怎麼辦才好?台南市府地政局指出,免驚!目前推出「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數位櫃台網路申辦案件」便民服務,讓民眾在台南,就能辦理外縣市土地的住址變更登記。